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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软件股份公司澄清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4 03:19 来源: 证券时报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近日,《红周刊》刊载了题为"东华软件突涌预收账款 千万往来款来路不明"的文章,指出公司"年报数据披露却是漏洞百出,过千万元往来款来路不明"。

  传闻1:"近千万应收账款来路不明"。文中指出"东华软件2011年末对农业银行一至二年应收账款余额高达2453.9万元,显著高于2010年末对该客户一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1621.56万元,比后者多出了832.34万元"。

  传闻2:"'突然'涌现的预收账款"。文中指出"涉及预收账款账龄推算存在财务逻辑矛盾的客户有3家",为"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山东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传闻3:"东华软件于2011年11月纳入合并报表编制范围的'北京东方易维软件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工商局企业信用信息网上,并未能找到该公司存在的记录"。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公司针对上述事项说明如下,以便投资者全面了解实际情况:

  1、传闻1不属实,经核查,公司相关实际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1年2月完成发行股份购买非同一控制下的公司--北京神州新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新桥"),2011年年度报告中合并纳入了神州新桥。截至2011年12月31日,神州新桥应收农业银行14,442,546.6元,账龄为一至二年。因此2011年报中对农业银行的一至二年应收账款余额会高于2010年末对该客户一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

  2、传闻2不属实,经核查,公司相关实际情况如下:

  对文中提到的三家预收账款企业--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山东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发现,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对以上三家企业收到超过一年以上的预收账款金额分别是139.8万元、114.24万元、170万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上述预收账款仍未确认收入,其账龄相应变为"二至三年"。而在2010年年度报告中未做披露的原因在于:上述三家企业的预收账款在2010年12月31日从金额排名情况未列入公司应披露范围,故未做披露。

  3、传闻3不属实,经核查,公司相关实际情况如下:

  北京东方易维软件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27日更名为"北京东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变更后工商登记注册号不变,仍为:110108009494894。

  三、必要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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