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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燃气关于深圳市国资委、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5 16:03 来源: 证券时报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7月4日收到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关于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长效激励方案的批复》(深国资委函[2012]214号),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批复。根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规定,并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同意,深圳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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