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6 05:19 来源: 证券时报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06月22日以书面文件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同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2012年07月0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由华东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2年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的安排,拟向以下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如下: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2、向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整,额度期限为一年。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授信开证、资金业务、贸易融资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兼总经理唐艳玲女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

分享更多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