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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栋建设大股东失误增持 持股超三成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9 01:19 来源: 中国证券报

  □ 本报记者 陈静

  国栋建设(600321)7月6日接到控股股东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国栋集团7月5日和6日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使得其持股比例由29.92%增至30.32%。

  公告称,国栋集团因为对修改后自2012年3月15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理解不全面、不准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数量分别为22万股和450万股,本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为472万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0%。

  本次增持股份前,国栋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5334万股,约占股份总数的29.92%;本次增持股份后,国栋集团持股数量合计为35806万股,约占其股份总数的30.32%。

  根据3月15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增持不超过2%的股份,可以免于提出豁免申请。而相关投资者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股份的,每累计增持股份达到1%的,应当发布进展公告,且其规定的增持不超过2%的股份锁定期为增持行为完成之日起6个月。

  国栋建设称,自本次增持公司股票后,国栋集团半年内不再买卖公司的股份;国栋集团在半年后将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卖出本次增持的部分股份,使其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0%。

  此外,佳都新太(600728)控股股东佳都集团近几日再次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50.8万股,共计485万元,占公司总股份的0.16%。

  新筑股份(002480)7月6日接到新津新联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的通知,拟在6月29日起的12个月内,增持股份总股数不低于公司总股本1%且不超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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