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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9 01:19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董事会成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确认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它专业顾问。

  五、其他重要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在本募集说明中列明的各种风险。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1、债券名称:2012年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简称“12荆门债”)。

  2、发行总额:8亿元。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10年期,自债券存续期第3年至第6年,每年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10%偿还债券本金,债券存续期最后4年,每年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15%偿还债券本金。

  4、票面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85%(该利率根据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2.13%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72%,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5、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6、担保方式:发行人以其合法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为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提供抵押担保。

  7、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城投公司/荆门城投

  指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本期债券

  指发行人发行的总额为人民币8亿元的2012年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

  本次发行

  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2年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摘要

  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2年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国家发改委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政府

  指荆门市人民政府。

  市财政局/财政局

  指荆门市财政局。

  市国资委/国资委

  指荆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建委/市住建委

  指荆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法律意见书》

  指湖北同进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主承销商/光大证券

  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持有人

  指持有2012年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的投资者。

  债权代理人/抵押资产监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

  偿债专户监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

  抵押比率

  指抵押资产的价值与本期债券未偿还本金及其一年利息总额的比率。

  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中国国债登记公司

  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鹏元资信

  指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承销团

  指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余额包销

  指承销团承担债券发行的风险,在发行期结束后,将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工作日、日

  指在北京市的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元

  指人民币元。

  第一条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2]1557号文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住所:荆门市雨霖路6号

  法定代表人:蒋星华

  联系人:江泉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门市雨霖路6号

  联系电话:0724-2301980

  传真:0724-2301920

  邮政编码:448000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徐丽峰、梁永法、魏志良、吴镝、刘恒志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16层

  联系电话:010-56513063

  传真:010-56513103

  邮政编码:100045

  (二)副主承销商

  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毛洪云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10楼

  联系电话:027-65799857

  传真:027-85481502

  邮政编码:430015

  (三)分销商

  1、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17楼

  法定代表人:吴志明

  联系人:宋倩倩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17楼

  联系电话:020-87322668

  传真:020-87321755

  邮政编码:510095

  2、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号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联系人:吉爱玲、曹砾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层

  电话:010-85127601、010-85127686

  传真:010-85127929

  邮政编码:100005

  3、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人:田鹏、李杨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电话:010- 88170733、010- 88170733

  传真:010-66061875

  邮政编码:100033

  三、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5层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人:田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电话:010- 88170738

  传真:010-66061875

  邮政编码:100033

  四、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路18号

  法定代表人:余强

  联系人:周岳江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经济开发区海洋广场1幢15楼

  联系电话:0576-88800025

  传真:0576-88861728

  邮政编码:318000

  五、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刘思源

  联系人:易美连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三楼

  联系电话:0755-82872736

  传真:0755-82872338

  邮政编码:518040

  六、发行人律师:湖北同进律师事务所

  住所:荆门市象山大道59号

  负责人:周明学

  联系人:陈玉金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门市象山大道59号

  联系电话:0724-23799343

  传真:0724-2379343

  邮政编码:448000

  七、债权代理人、抵押资产监管人、偿债资金专户监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

  住所:荆门市象山一路1号

  负责人:万大贵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门市象山一路1号

  联系人:梅赞

  联系电话:0724-6083988

  传真:0724-2333550

  邮政编码:448000

  八、土地评估机构:荆门市博通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荆门市保武路2号

  法定代表人:程艳

  联系人:程艳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门市保武路2号

  联系电话:0724-2328198

  传真:0724-2328198

  邮编:448000

  第三条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2年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简称“12荆门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8亿元。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10年期,自债券存续期第3年至第6年,每年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10%偿还债券本金,债券存续期最后4年,每年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15%偿还债券本金。

  五、票面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85%(该利率根据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2.13%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72%,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六、发行价格:本期全部债券面值100元人民币,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七、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债券,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认购的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

  八、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九、发行期限: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限为自发行首日起5个工作日。

  十、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2年7月9日。

  十一、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7月9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二、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2年7月9日至2022年7月8日。

  十三、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自债券存续期第3年至第6年,每年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10%偿还债券本金,债券存续期最后4年,每年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15%偿还债券本金。当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四、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22年每年的7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五、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5年至2022年每年的7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六、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相关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

  十七、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十八、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九、担保方式:发行人以其拥有的荆东国用(2011)第041700270-1号、荆东国用(2011)第041700267-4号、荆东国用(2011)第041700267-5号、荆东国用(2011)第041700272-1号、荆东国用(2011)第041700273-1号、荆东国用(2011)第041700269-1号、荆掇国用(2011)第20110148号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担保。

  经荆门市博通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上述资产的评估价值共计为172,066.68万元。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发行人将为本期债券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手续。

  二十、债权代理人、抵押资产监管人、偿债资金专户监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荆门分行。

  二十一、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

  二十二、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承销团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要求办理, 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http://www.chinabond.com.cn)查阅;认购办法如下:

  境内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无须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

  第六条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以及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认购人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即被视为接受本期债券抵押资产安排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作为本期债券债权代理人的安排,同时接受《债权代理协议》、《土地使用权抵押协议》、《抵押资产监管协议》、《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的各项约定,债券发行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发行人将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四、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抵押资产监管人、偿债资金专户监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六、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变更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债权代理人同意债务转让,并承诺将按照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义务;

  (五)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七、对于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作出的有效决议,所有投资者(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接受该决议。

  第八条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3年至2022年每年的7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证券登记托管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办法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收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采用提前偿还本金方式,即自2015年至2018年每年的7月9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10%偿还债券本金,自2019年至2022年每年的7月9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15%偿还债券本金。

  每年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证券登记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证券登记托管机构将按照上述比例注销债券持有人持有的相应部分的本期债券。当年应兑付债券本金金额自兑付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二)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证券登记托管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九条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名称: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住所:荆门市雨霖路6号

  法定代表人:蒋星华

  注册资本:13亿元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公司经营范围:城乡建设投资及资产经营(涉及金融、信托投资项目的按专项规定执行),市政府委托的土地储备经营、房地产开发、建筑及市政工程、城镇基础设施施工(以上持有效资质证经营),公用事业、基础产业的建设、运营,产业、企业及项目的投资、咨询服务。

  公司是经荆门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资产运营机构,在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管理市属国有企业单位经营性资产,行使国有资本出资人的职责,承担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努力构建规模化、专业化、多元化的发展模式,形成了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开发、水务运营、公共交通运营、房地产(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发、粮油收储经销、城市广告经营等为业务发展框架,实现了战略性、跨越式的发展。

  二、股东情况

  发行人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出资人为荆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十条发行人业务情况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级土地开发整理、代建基础设施业务、水务业务、城市公共交通业务和粮食仓储业务。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模式

  1、一级土地开发整理的业务模式:公司从事荆门市的土地一级开发业务。公司提供全程策划、整体规划、拆迁安置、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直至土地出让的全程服务。根据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加强荆门市中心城区经营性土地收储经营管理意见(试行)的通知》(荆政办发[2011]11号),荆门市中心城区规划建成区的经营性土地出让纯收益,在计提相关费用后,按照区财政、市财政、城投公司1:2:7的比例分配;对市政府在规划建成区以外投资建设重点项目以及道路两侧1,000米以内土地出让纯收益,在按规定计提相关费用后,按照区财政、市财政、城投公司3:1:6的比例分配。

  2、代建基础设施业务部分的业务模式为:发行人通过代建荆门市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市内的基础设施综合配套开发,收取项目管理费。

  3、水务业务部分的业务模式为:该部分业务可以分为供水和污水处理两个方面。供水业务由发行人子公司荆门市供水总公司经营,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企业和居民的水费收入;污水处理业务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夏家湾污水处理厂和荆门市杨树港污水处理厂。

  4、城市公共交通部分的业务模式为:该部分业务主要由发行人子公司荆门市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负责经营。主要涉及公交运输、包车等业务。

  5、粮食仓储部分的业务模式为:该部分业务主要由发行人子公司荆门北郊国家粮食储备库和荆门市民生粮食储备库负责经营。该业务主要涉及经营管理政府储备粮和利用自有资金收购、销售粮食及副产品两部分。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状况

  1、一级土地开发整理

  公司主要通过下属子公司荆门市天城置业有限公司从事荆门市的土地收储、整理开发等一级开发业务。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土地出让金返还款收入分别为279万元、16,886万元和27,659万元。

  2、代建基础设施业务

  公司作为荆门市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和运营主体,依据荆门市城市发展规划,以自建和委托代建的方式,先后完成荆门市大量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截至2011年底,公司已完成五路开发建设项目、南城区开发建设项目、江山三路、果园路工程、南城区步行街等项目。2011年,公司在建项目24个,其中包括交通大道、迎春大道、凤凰大道(以上三个项目均包含于荆门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宝山隧道项目等。随着荆门市统筹城乡一体化的陆续实施,公司将承担更多的城市基础建设任务,为荆门市的城市发展服务。

  3、水务业务

  在自来水供应方面,城投公司自来水业务由其子公司荆门市供水总公司经营。该公司日供水能力为20万立方米,供水管网260公里,供水人口为36万人。2011年供水收入5,162万元。

  在污水处理方面,截至2011年底,公司拥有荆门市杨树港污水处理厂和夏家湾污水处理厂。目前夏家湾污水处理厂日污水处理能力达10万吨。荆门市杨树港污水处理厂为发行人子公司,目前一期日污水处理能力达到5万吨,预计二期建设日污水处理能力将达到10万吨。

  4、公共交通运输

  该部分业务主要由发行人子公司荆门市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负责经营。现有公交车辆235台,非营运车辆16台,营运线路24条。2011年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4,993万元,净利润1,984万元。

  5、粮食仓储

  该部分业务主要由发行人子公司湖北荆门北郊国家粮食储备库和荆门市民生粮食储备库负责经营。湖北荆门北郊国家粮食储备库为国家首批挂牌的国家粮食储备库,年经营总量达40万吨,年装卸车皮3,000个左右,粮油经营业务遍布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荆门市民生粮食储备库目前以管理市级储备粮为主要工作任务。

  三、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公司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地方经济发展规划为依据,有效整合城市公共资源,利用多种市场化资源,促进经济增长方式加快转变,推进城市化进程,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吸引外来投资,积极服务城市建设、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公司亦在地方经济快速、健康的发展中实现规范发展和自我超越。因此,公司积极拓展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投资为主导的核心产业,充分利用地方政府给予的各项优惠政策,强化自身造血功能,通过多元化经营不断提高收入水平,做大做强公司,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第十一条发行人财务情况

  本部分财务数据来源于公司2009-2011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发行人2009-2011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阅读下文的相关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81.57亿元,负债总额为33.22亿元,归属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为48.33亿元。2011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39亿元,净利润为1.29亿元。

  单位:元

  项目

  2011年度/末

  2010年度/末

  2009年度/末

  资产总额

  8,156,954,834.20

  7,148,049,794.05

  6,028,213,224.00

  其中:流动资产

  1,219,000,897.75

  1,436,520,881.77

  972,310,187.44

  负债总额

  3,322,195,962.22

  2,692,195,270.90

  2,257,880,019.96

  其中:流动负债

  736,638,626.57

  479,315,024.73

  342,117,756.95

  所有者权益

  4,833,290,658.02

  4,454,387,414.28

  3,768,859,284.60

  资产负债率(%)

  40.73

  37.66

  37.46

  营业收入

  539,438,973.90

  451,390,465.81

  215,975,331.11

  营业成本

  294,719,128.72

  249,435,656.95

  174,431,041.53

  利润总额

  174,028,783.34

  131,738,456.14

  120,563,950.49

  净利润

  128,773,404.82

  119,060,142.21

  113,868,882.99

  净利润率

  23.87%

  26.38%

  52.72%

  一、营运能力分析

  单位:元

  项目

  2011年度/末

  2010年度/末

  2009年度/末

  应收账款

  85,959,025.33

  85,849,247.75

  33,290,441.26

  存货

  243,120,630.99

  612,346,509.71

  148,163,435.09

  固定资产

  2,885,904,824.05

  2,390,329,954.88

  1,749,634,020.55

  总资产

  8,156,954,834.20

  7,148,049,794.05

  6,028,213,224.00

  所有者权益

  4,833,290,658.02

  4,454,387,414.28

  3,768,859,284.60

  营业收入

  539,438,973.90

  451,390,465.81

  215,975,331.11

  营业成本

  294,719,128.72

  249,435,656.95

  174,431,041.53

  应收账款周转率

  6.28

  7.58

  6.49

  存货周转率

  0.69

  0.66

  1.18

  总资产周转率

  0.070

  0.069

  0.036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年平均应收账款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年平均存货

  (3)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年平均总资产

  (4)2009年涉及平均概念的财务指标,如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均以2009年年末数据为测算依据。

  二、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元

  项目

  2011年度/末

  2010年度/末

  2009年度/末

  资产总额

  8,156,954,834.20

  7,148,049,794.05

  6,028,213,224.00

  所有者权益

  4,833,290,658.02

  4,454,387,414.28

  3,768,859,284.60

  营业收入

  539,438,973.90

  451,390,465.81

  215,975,331.11

  营业成本

  294,719,128.72

  249,435,656.95

  174,431,041.53

  利润总额

  174,028,783.34

  131,738,456.14

  120,563,950.49

  净利润

  128,773,404.82

  119,060,142.21

  113,868,882.99

  净利润率

  23.87%

  26.38%

  52.72%

  净资产收益率

  2.67%

  2.67%

  3.02%

  总资产收益率

  1.58%

  1.67%

  1.89%

  (1)净利润率=净利润/营业收入×100%

  (2)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100%

  (3)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资产总额×100%

  (三)偿债能力分析

  单位:元

  项目

  2011年度/末

  2010年度/末

  2009年度/末

  资产总额

  8,156,954,834.20

  7,148,049,794.05

  6,028,213,224.00

  负债总额

  3,322,195,962.22

  2,692,195,270.90

  2,257,880,019.96

  股东权益合计

  4,833,290,658.02

  4,454,387,414.28

  3,768,859,284.60

  流动资产

  1,219,000,897.75

  1,436,520,881.77

  972,310,187.44

  存货

  243,120,630.99

  612,346,509.71

  148,163,435.09

  流动负债

  736,638,626.57

  479,315,024.73

  342,117,756.95

  净利润

  128,773,404.82

  119,060,142.21

  113,868,882.99

  资产负债率

  40.73%

  37.66%

  37.46%

  流动比率

  1.65

  3.00

  2.84

  速动比率

  1.32

  1.72

  2.41

  (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四)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元

  项目

  2011年度/末

  2010年度/末

  2009年度/末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经营现金流入

  1,050,121,863.09

  854,163,627.84

  482,046,188.21

  经营现金流出

  625,231,485.15

  307,257,658.94

  211,300,472.73

  净流量

  424,890,377.94

  546,905,968.90

  270,745,715.48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投资现金流入

  23,291,774.17

  43,063,093.34

  29,129,203.91

  投资现金流出

  497,645,881.53

  587,095,391.90

  489,062,036.07

  净流量

  -474,354,107.36

  -544,032,298.56

  -459,932,832.16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筹资现金流入

  536,092,000.00

  239,447,867.25

  949,791,422.71

  筹资现金流出

  355,509,451.69

  417,483,618.82

  527,144,635.21

  净流量

  180,582,548.31

  -178,035,751.57

  422,646,787.5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1,118,818.89

  -175,162,081.23

  233,459,670.82

  第十二条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没有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

  第十三条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8亿元用于荆门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额度

  荆门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53,502.89

  80,000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荆门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项目名称

  荆门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的意义

  推动荆门由农业大市向工业强市转变,是荆门加快发展的必由之路。“十二五”期间,荆门市要以工业为重点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统筹规划城市建设与工业园区发展,搞好开发区(工业园区)道路、通信、供水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加快形成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园区产业格局,不断增强城市经济实力和辐射带动能力。荆门经济开发区重点建设化工循环产业园、通用航空产业园等,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体育用品等产业。因此,加快荆门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是实施荆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

  3、项目建设内容

  该项目为建设荆门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新建道路27条,道路总长度60,118米;铺设给水管网55,634.3米,雨水管网90,314.1米、雨水检查井2,258座、雨水口3,613座,污水管网84,196.4米,污水检查井2,673座,河道截污干管10,708.2米;铺设电力电信电缆77,672米,安装路灯1,835盏;沿路栽种景观树木20,138棵,设置垃圾集中回收点119处,分类垃圾箱1,202个。

  4、项目核准情况

  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荆发改投[2010]294号文批准,该项目初步设计已经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荆发改投[2011]第7号文批准。

  5、项目收入来源

  发行人于2010年10月就荆门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荆门市人民政府签订《荆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委托代建合同》。该合同中约定,项目投资总额为153,502.89万元,代建管理费总额23,025.11万元,荆门市人民政府向发行人支付款项总额176,528.00万元;代建项目应支付款项分5年支付,项目完工后每年支付款项总额的20%。

  6、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实施进度

  该项目投资总额153,502.89万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入80,000万元。

  该项目建设工期为48个月,该项目已于2011年1月开工建设。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批准的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对资金进行支配,并保证发债所筹资金中,用于投资项目的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60%。发行人将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实行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最大限度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发行人制定了完善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通过建立募集款项账户,发行人将对募集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本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资项目安排使用,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将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和项目资金预算情况统一纳入发行人的年度投资计划中管理。发行人财务部门负责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总体调度和安排,对募集资金支付情况建立详细的台帐管理并及时做好相关会计记录,并将不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核实,确保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偿债保证措施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采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担保方式,发行人以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资产进行抵押,以保障本期债券按照约定如期兑付本息,一旦发行人出现偿债困难,则可通过处置抵押资产清偿债务。

  发行人以其拥有荆东国用(2011)第041700270-1号、荆东国用(2011)第041700267-4号、荆东国用(2011)第041700267-5号、荆东国用(2011)第041700272-1号、荆东国用(2011)第041700273-1号、荆东国用(2011)第041700269-1号、荆掇国用(2011)第20110148号土地使用权为本期债券提供抵押担保。

  上述7宗土地使用权经荆门市博通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基准日:2012年2月23日),抵押资产总价值172,066.68万元。

  二、本期债券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一)公司良好的财务和经营状况

  2009-2011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16亿元、4.51亿元和5.39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14亿元、1.19亿元和1.29亿元,三年平均净利润1.21亿元。发行人较强的盈利能力为本期债券到期偿还提供了基础。同时,未来随着发行人自身业务的不断扩大和完善,发行人财务状况有望得到进一步改善。

  公司于2008年11月与荆门市人民政府签订《荆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委托代建框架协议》。该协议中约定,荆门市范围内基础设施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大型标志性工程建设项目等委托发行人实施代建;荆门市人民政府委托发行人代建并由政府回购的代建项目资金,由荆门市人民政府财政局代表政府与发行人结算确认,并通过财政拨款分期支付。

  (二)良好的募集资金投向为本期债券到期偿还款提供了保障

  发行人与荆门市政府就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签订了《委托代建协议》,该协议的签订为本期债券如期偿付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确定拟投资项目均通过公司内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将为发行人带来可靠的投资收益,完全能够保证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公司将加快上述拟投资项目投资进度,全面加强投资项目后续管理,及时发现项目可能存在的问题,尽力化解项目可能发生的风险,确保投资项目达到预期收益,保证债券本息的按时偿付。

  (三)较强的融资能力为本期债券偿付提供了进一步保障

  公司多年来与多家商业银行保持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在银行界拥有优良的信用记录,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为100%,不存在逾期而未偿还的债务。畅通的融资渠道,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即使在本期债券兑付时遇到突发性的资金周转问题,公司也可以通过银行融资予以解决。

  (四)较强的资产变现能力

  截至2011年12月30日,公司拥有无形资产39.08亿元(其中土地使用权为10.61亿元,林地资产28.45亿元)。公司拥有优质的无形资产,在本期债券兑付遇到问题时,发行人将有计划的变现部分资产,以保证本期债券的本息按期足额支付。

  (五)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为本期债券的偿还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健全了管理体制,逐步形成了一套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管理制度。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和风险控制能力的增强为本期债券偿还提供了制度保障。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严格控制资本支出,尽可能地降低本期债券的兑付风险。

  三、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

  (一)本期债券债务负担分析及偿债计划概况

  本期债券期限为10年,发行总额为8亿元的固定利率债券,自债券存续期第3年至第6年,每年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10%偿还债券本金,债券存续期最后4年,每年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15%偿还债券本金。

  发行人将设立偿债资金专户,于债券存续期内各付息期间通过债券托管机构向投资者支付本期债券的利息,并于兑付日通过债券托管机构向投资者偿还本期债券本金。本期债券偿付本息的时间明确,不确定因素较少,有利于提前制定相应的偿债计划。

  (二)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自本次发行起,公司将成立工作小组负责管理还本付息工作。自成立起至付息期限或兑付期限结束,偿付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债券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

  (三)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发行人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券自身的特征、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特点,发行人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偿债资金将来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收入,并以公司的日常营运资金为保障。

  此外,因经济环境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无法依靠自身经营产生的现金流偿付本期债券时,发行人将通过充分调动自用资金、变现各类资产、银行借款等渠道筹集还本付息资金。

  (四)偿债资金专户的设立

  公司设立偿债资金专户并聘请工行荆门分行作为偿债账户监管人,由债券偿付小组负责管理并在本期债券利息支付首日和本金兑付首日之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将本期债券当期应付本息划入偿债资金专户,专项用于支付到期的债券利息及本金。

  发行人与工行荆门分行签署了《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协议规定账户监管人将对偿债账户的资金存入、使用和支取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风险与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风险及对策

  (一)利率风险及对策

  1、风险: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一旦市场利率发生波动,可能导致投资者持有本期债券获取的利息收益相对下降。

  2、对策:在设计本期债券的发行方案时,本公司考虑了债券存续期内可能存在的利率风险,通过合理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能够保证投资人获得长期合理的投资收益。

  (二)兑付风险及对策

  1、风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预期的回报,从而使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

  2、对策:公司将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成本,创造效益,为本期债券按时足额偿付提供资金保证。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量充足,预期其自身现金流可以满足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要求。

  发行人为本期债券全体债权人设定了土地使用权抵押,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发行人出现延迟支付本期债券本息的违约事实或者达到需要处置抵押资产的其他触发条件时,则债权代理人对抵押土地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处置,所得款项用于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

  (三)流动性风险及对策

  1、风险: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有关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但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亦不能保证本期债券上市后交易的活跃度。

  2、对策: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在一个月内向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债券上市申请,力争本期债券早日获准上市流通。另外,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企业债券流通和交易的条件也会随之改善,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有所降低。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及对策

  (一)经济周期性波动的风险及对策

  1、风险:发行人的土地一级开发、基础设施代建业务、水务业务、粮食仓储业务等主营业务均可能受到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

  2、对策:公司将依托其较强的综合经济实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抵御外部经济环境对其经营业绩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并实现可持续发展。除此之外,发行人始终关注经济周期变动趋势,提前合理安排各项投资,积极抵御经济周期波动对发行人流动资金的影响。

  (二)政策性风险及对策

  1、风险:国家及地方性的产业政策和经济政策变化仍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可预测的影响。

  2、对策:发行人将加强对产业政策的提前分析预测,并保持与相关主管部门的良好沟通。通过及时了解政策变动,确保自身的经营状况不发生较大变化。

  三、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及对策

  (一)营运风险

  1、风险:发行人承担着荆门市授权经营范围内国有资产管理、运营和城市建设的重任。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如果出现发行人管理能力和资金筹措不足等情况,将增加发行人的营运风险,进而影响本期债券的偿付。

  2、对策:发行人将在当地政府部门的大力扶持和政策支持下,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发行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通过产权改革和资本运营加强对授权经营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加快下属子公司公用事业的市场化改革,提高发行人的整体运营能力。同时,公司将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与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的合作,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筹集社会资金,提高融资能力。

  (二)财务风险及对策

  1、风险:发行人的资金流入和流出规模较大,发行人需要合理安排流动资金避免资金链断裂对公司经营造成影响。同时,公司需要妥善管理长短期负债比例、资产负债比例,使之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一旦负债比例管理不当,将可能引发公司的债务危机。

  2、对策:发行人正在积极筹划多种融资方式,包括股权融资、信托、产业基金等。更多的资金来源将极大地提升公司的资金周转能力。公司在未来将进一步关注长短期负债比例,注重匹配资金来源与资金使用的期限结构,尽量避免公司的资金流动性受到影响。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

  1、风险: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将会受到各种项目风险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不能按时竣工或未达到设计要求,导致建成后的效益偏离预期。此外,某些自然灾害的发生,如洪涝、塌方、地震等均可能对项目建设造成破坏,对项目投资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2、对策:发行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科学评估和论证,充分考虑了可能影响工程建设的因素。项目实施过程中,发行人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实行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严格执行项目预算控制费用支出,保证工程按质竣工和及时投入运行。同时针对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发行人制定了一系列的应急预案,尽可能降低由此带来的损失。

  第十六条信用评级

  一、信用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一)基本观点

  1、荆门市近年经济发展迅速,财政实力显著增强,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良好;

  2、公司作为荆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体,获得了荆门市政府在资产注入、财政补贴、土地出让金返还等方面的大力支持;

  3、公司近年来资产规模稳步增长,资本实力有所增强;

  4、公司以其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为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提供抵押担保,有效提升了本期债券的信用水平。

  (二)关注

  1、公司承担的建设项目较多,资金支出规模较大,存在一定的资金压力;

  2、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国有土地出让收益返还,受市场环境影响波动较大。

  (三)评级结论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元”)对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以下简称“荆门城投”或“公司”)本次拟发行总额8亿元市政项目建设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评级结果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该等级是鹏元基于荆门城投的运营环境、经营状况、财务实力以及本期债券的增信方式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的。

  二、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的《证券跟踪评级制度》,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被评对象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届时,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需向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提供最新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依据其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以及被评对象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应及时告知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并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亦将持续关注与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依据该重大事项或重大变化对被评对象信用状况的影响程度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如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所需相关资料以及情况,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有权根据公开信息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

  定期与不定期跟踪评级启动后,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按照成立跟踪评级项目组、对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进行电话访谈和实地调查、评级分析、评审会评议、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公布跟踪评级结果的程序进行。在评级过程中,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亦将维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及时在本公司网站公布跟踪评级结果与跟踪评级报告,并同时报送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及相关监管部门。

  第十七条法律意见

  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律师湖北同进律师事务所就本期债券的发行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湖北同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发行人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4]1134号,以下简称“《债券管理的通知》”)、《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以下简称“《简化核准程序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企业债券的主体资格。

  2、发行人已取得本期债券发行申报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该等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3、发行人发行本期债券符合《证券法》、《管理条例》、《债券管理的通知》、《简化核准程序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有关企业债券发行的各项实质条件。

  4、发行人发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已经取得了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

  5、本期债券涉及的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担保方式形式完备,相关协议均已经有权部门批准签署,内容合法、有效。本期债券的偿还保障措施符合《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公司债券管理条例》、《债券管理的通知》和《简化核准程序通知》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6、本期债券承销方式为承销团余额包销,《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为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

  7、本期债券发行已取得债券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符合《证券法》、《管理条例》、《债券管理的通知》和《简化核准程序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8、本期债券发行所涉及的中介机构均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备从事企业债券发行相关业务的资格。

  9、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所引用的本法律意见书相关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综上所述,发行人具备了《公司法》、《证券法》、《管理条例》、《债券管理的通知》、《简化核准程序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的发行无法律障碍。

  第十八条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税务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收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尽快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第十九条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一)国家有关部门对本期债券的批准文件;

  (二)《2012年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和《2012年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三)发行人2009-201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四)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五)湖北同进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六)《土地使用权抵押协议》;

  (七)《抵押资产监管协议》;

  (八)《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九)《债权代理协议》;

  (十)《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二、查询地址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或互联网网址查阅上述备查文件:

  (一)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门市雨霖路8号

  联系人:江泉

  联系电话:0724-2301980

  传真:0724-2301920

  邮政编码:448000

  (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16层

  联系人:魏志良、吴镝、刘恒志

  联系电话:010-56513963

  传真:010-56513111

  邮政编码:100045

  投资者也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登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www.ndrc.gov.cn)及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

  cn)查询本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附表一:

  2012年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发行网点表

  地区

  序号

  承销商及发行网点

  联系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北京市

  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总部

  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17层光大证券

  魏洪亮

  党思超

  010-56513061

  010-56513053

  2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销售交易部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层

  吉爱玲

  010-85127601

  3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总部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10层

  侯宇鹏

  010-88091750

  上海市

  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总部

  上海市新闸路1508号静安国际广场19层

  周华

  薛赞扬

  021-22169868

  021-22169832

  武汉市

  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总部

  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固定收益总部

  毛洪云

  027-65799857

  广州市

  5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总部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17楼

  宋倩倩

  020-87321755

  深圳市

  6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总部

  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5楼

  刘维娜

  0755-82707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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