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实施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而相应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9 02:39 来源: 证券时报网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2年6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以及《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发行预案")。根据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及发行预案,本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南航集团")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65,116,279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4.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根据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及发行预案,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2年6月12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将参照除权、除息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2012年5月31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817,567,000股为基数计算,每10股分派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适用税项)。本公司已于2012年7月2日公告了本公司201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本公司2011年度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7月6日,除息日为2012年7月9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2年7月13日。
根据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及发行预案,本公司将根据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一、发行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以及发行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2年6月12日。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每股4.30元人民币,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本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
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将根据以下公式进行调整: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A股价格不低于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则:
派息:P1=P0-D
根据以上调整公式,本公司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红利)=(4.30元/股-0.20元/股)=4.10元/股。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和发行预案,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65,116,279股。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调整为487,804,878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本次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价格=2,000,000,000元/4.10元/股=487,804,878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再次发生除权除息事宜,本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及发行预案再次调整发行价格与发行数量上限。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