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9 02:39 来源: 证券时报网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6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2、召开时间:2012年7月7日上午9:30分(星期六)。
3、召开地点:华宏科技大厦三楼会议室(江阴市澄杨路11号)。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士勇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计7人,代表股份9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20,006,000股)的74.99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姚思静律师、张露文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90,000,000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90,000,000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