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迁安市兴源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11 01:53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声明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各种风险。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迁安市兴源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接受《迁安市兴源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及《迁安市兴源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专项偿债账户协议》、《迁安市兴源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监管账户协议》之权利及义务安排。
为维护本期债券投资者的权益,发行人及本期债券债权代理人已订立了《迁安市兴源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协议约定,如发行人未按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按期还本付息时,本期债券债权代理人将代理投资者向发行人追偿。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债券名称:2012年迁安市兴源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2迁安债”)。
发行总额:16亿元整。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六年。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年利率为6.45%。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76%制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69%(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采用通过上证所市场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两种方式。在上证所市场预设发行总额5亿元,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网点预设发行总额11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上证所市场发行部分和承销团成员设置的网点发行部分之间采取双向回拨。
在上证所市场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网点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期还本。从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三年末开始,逐年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5%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当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年度兑付本金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第三方担保:本期债券由河北钢铁集团九江线材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信用等级: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指迁安市兴源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指总额为16亿元的2012年迁安市兴源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期债券发行而制作的《2012年迁安市兴源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期债券发行而制作的《2012年迁安市兴源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主承销商: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组织。
承销团协议:指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签署的《迁安市兴源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承销义务销售本期债券,并承担相应的发行风险,即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
证券登记机构: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简称“中国证券登记公司”)。
上证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担保人:指河北钢铁集团九江线材有限公司。
担保函:指担保人以书面方式为本期债券出具的债券偿付保函。
[2004]1134号文:指《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8]7号文:指《国家发改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指人民币元。
基点:指0.01个百分点。
第一条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2]1871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迁安市兴源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迁安市丰乐大路170号
法定代表人:崔建新
联系人:宁继光
联系电话:0315-7303693
传真:0315-7303667
邮政编码:064400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联系人:代旭、许进军、肖海飞、吕锦玉、李禄、张国龙、问科
联系电话:010-66568061、66568059
传真:010-66568704
邮政编码:100033
(二)副主承销商: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A座8层
法定代表人:马金声
联系人:黄磊
联系电话:021-68866981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五楼
传真:021-61019739
邮政编码:200120
(三)分销商:
1、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联系人:吉爱玲
联系电话:010-85127601
传真:010-85127929
邮政编码:100005
2、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许彦
联系电话:0755-83515661
传真:0755-83516551
邮政编码:518034
三、担保人:河北钢铁集团九江线材有限公司
住所:迁安市木厂口镇松汀村南
法定代表人:赵玉乔
联系人:刘建梅
联系电话:0315-7957539
传真:0315-7957756
邮政编码:064400
四、证券登记机构: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人:田鹏
联系电话:010-88170738
传真:010-66061875
邮政编码:100033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总经理:王迪彬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邮政编码:200120
五、审计机构:北京华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五路通街19号院2号楼
法定代表人:柳协春
联系人:李文清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华严里40号
联系电话:010-82275990
传真:010-62378010
邮政编码:100029
六、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刘思源
联系人:王洋、林心平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3号平安大厦1006室
联系电话:010-66216006-827
传真:010-66212002
邮政编码:100140
七、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街6号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大厦14层
负责人:刘民强
联系人:韩强、郭彦
联系电话:010-58619715、58619716
传真:010-58619719
邮政编码:100026
八、债权代理人/监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迁安市支行
住所:河北省迁安市昌盛大路620号
负责人:石瑞武
联系人:赵翠娥
联系电话:0315-7286359
传真:0315-7286359
邮政编码:064400
第三条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迁安市兴源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2年迁安市兴源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2迁安债”)。
三、发行总额:16亿元。
四、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六年。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年利率为6.45%。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76%制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69%(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六、发行价格: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七、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托管记载。
八、发行方式和对象:本期债券采用通过上证所市场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两种方式。在上证所市场预设发行总额5亿元,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网点预设发行总额11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上证所市场发行部分和承销团成员设置的网点发行部分之间采取双向回拨。
在上证所市场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网点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九、发行期限: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限为6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起至2012年7月18日止;通过上证所市场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的,发行期限为6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起至2012年7月18日止。
十、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2年7月11日。
十一、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7月11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二、计息期限:自2012年7月11日起至2018年7月10日止。
十三、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期还本。自本期债券发行后第三年即2015年至2018年,逐年按债券发行总额的25%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当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四、付息日:2013年至2018年每年的7月11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五、兑付日:本期债券本金兑付日为自2015年至2018年每年的7月11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六、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
十七、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十八、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为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为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九、担保方式:河北钢铁集团九江线材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十、信用等级: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二十一、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二、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第四条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第五条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发行,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托管记载。
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债券采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一级托管体制,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认购办法如下:
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通过上证所市场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的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认购办法如下:
欲参与上证所市场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在发行期间与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联系,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合格基金证券账户卡或A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认购本期债券。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须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证所市场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协议发行。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第七条认购人承诺
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以及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投资者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迁安市支行作为债权代理人/监管银行与发行人签署《迁安市兴源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迁安市兴源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专项偿债账户协议》和《迁安市兴源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资金使用监管账户协议》。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即被视为接受上述协议之权利及义务安排。
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监管银行依有关法律、法规及《迁安市兴源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四、本期债券的担保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六、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变更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等级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担保人同意债务转让,并承诺将按照担保函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担保义务;或者新债务人取得经主管部门认可的由新担保人出具的与原担保函条件相当的担保函。
(五)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六)债权代理人/监管银行同意债务转让,并承诺将按照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义务。
第八条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1次,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8年每年的7月11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二)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相关托管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分期还本。从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三年末开始,即2015年至2018年每年的7月11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逐年按债券发行总额25%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年度兑付本金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二)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相关证券登记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九条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迁安市兴源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是经迁安市人民政府授权和批准的产业投资公司,注册资本97,253.67万元。发行人主要投资于水务、交通及民爆用品等行业。发行人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迁安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为发行人的唯一股东。截至2011年末,公司拥有全资子公司6家。
截至2011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323,047.72万元,负债总额518,267.7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804,729.64万元。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176,045.02万元,利润总额36,245.5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776.66万元。
二、发行人与子公司的投资关系
截至2011年末,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如下表:
序号
企业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持股比例
1
迁安市自来水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
2
迁安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
3
迁安市通宇公路建筑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
4
迁安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
5
迁安市民用爆破器材专营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
6
迁安市鑫城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崔建新先生,大学学历,现任迁安市兴源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崔先生曾任迁安市水务局财务科科长,原迁安市兴源水利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
朱广久先生,大学学历,现任迁安市兴源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朱先生曾任迁安市农工部副部长、迁安市阎家店乡党委书记。
李晓明先生,研究生学历,现任迁安市兴源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李先生曾在迁安市财政局任职。
王彦钧女士,大学学历,现任迁安市兴源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王女士曾在迁安市建设局、迁安市园林局、迁安市城乡建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任职。
唐志先生,大专学历,现任迁安市兴源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唐先生曾任迁安市太平庄乡政府党委书记、迁安市审计局局长。
邓建超先生,大专学历,现任迁安市兴源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邓先生曾在迁安市雷庄乡、迁安市自来水公司任职。
郑联合先生,大学学历,现任迁安市兴源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郑先生曾任滦河生态防洪工程管理处常务副主任、迁安市水务局水保站站长。
孙卫国先生,大专学历,现任迁安市兴源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孙先生曾在迁安市轴承厂、迁安市乡镇企业管理局供销公司、迁安市民用爆破器材专营公司任职。
闻琪先生,大学学历,现任迁安市兴源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闻先生曾在迁安市财政局任职。
第十条发行人业务情况
发行人是经迁安市人民政府授权和批准的产业投资公司,主要投资于水务、交通及民爆用品等行业。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及前景
(一)水务行业
城市水务行业的产业链涵盖水源工程、管道输送、水生产、水配送、管网建设、污水处理、中水回用、水环境治理等多个环节,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公用事业。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增长和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水务行业作为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基础设施产业得到快速发展。进入二十一世纪,城市供排水问题的严重性和重要性已日益为社会各界所认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都把城市供排水问题提到重要位置。国家“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强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加强城市供排水、中水管网改造和建设,增强安全供水能力,扩大再生水使用范围;即将出台的国家“十二五”规划也将着力于推进大中小城市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
近年来,国家和有关部门陆续出台和实施了市政公用事业的开放政策、特许经营政策、投资体制改革政策、鼓励非公经济参与政策等一系列相关的改革政策,扫除了水务行业市场化的政策障碍,有力地促进了城市水务行业市场化的进程。水务行业呈现出组织形式集团化、企业经营规模化、投资主体和产权结构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作为水务产业市场化改革的核心和发动机——水价改革已开始在全国展开。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水价改革政策,提出要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的市场化改革进程,逐步建立能体现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尽快把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到保本微利水平。水价改革的深入为水务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总体来看,随着人口增长、城市化进程加快和经济发展,我国水务市场将呈现出持续快速增长的态势,水务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也会不断增加,我国水务领域正在进入改革与发展的黄金期,水务市场在挑战中蕴含着巨大商机。
(二)交通行业
根据交通运输部相关数据,2010年,全国完成公路水路交通固定资产投资13,212.78亿元,比上年增长18.6%,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4.75%;其中公路建设投资11,482.28亿元,比上年增长18.8%。2010年底,全国公路总里程突破400万公里,达400.82万公里,比上年末增加14.74万公里,其中全国等级公路里程330.47万公里,比上年末增加24.84万公里。等级公路占公路总里程的82.4%,比上年末提高3.3个百分点。全国公路密度为41.75公里/百平方公里,比上年末提高1.53公里/百平方公里。2010年,全国营业性客车完成公路客运量305.27亿人、旅客周转量15,020.81亿人公里,比上年分别增长9.8%和11.2%。高速公路旅客平均行程99.24公里,其中跨省平均行程290.0公里。
根据交通部2005年初公布的《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从2005年起到2030年,国家将斥资2万亿元,新建5.1万公里高速公路,使我国高速公路里程达到8.5 万公里。未来高速公路建设存在着很大的资金缺口,如果单靠国家投资发展高速公路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行的。组建高速公路公司发行股票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是我国公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目前资本市场上外资及社会闲置资金充足,有效利用这些外资和民间资本,将为高速公路建设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行业正处在产业的扩张期,正面临着持续繁荣的契机。国家政策的扶持是高速公路发展的首要因素,稳定的行业背景也为高速公路投资提供了稳定的投资回报。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公司是迁安市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的唯一投资主体,在迁安市水务市场占有绝对垄断地位,区域竞争优势明显;在交通行业,公司承担着迁安周边高速公路的建设和运营任务。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
1、区位优势
迁安市位于河北省东部,紧邻滦河,水资源丰富,在我国北方地区具有较强的区位优势。2011年,迁安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875.8亿元,同比增长15.2%;完成全部财政收入115.6亿元,同比增长43.4%;完成地方财政收入68.2亿元,同比增长49.9%;完成一般预算收入30.8亿元,同比增长41.8%。在《中国财政年鉴2011》中列“2010年县(市、旗)财政收入前100名”第67位。随着京津冀都市圈一体化进程的逐步深入,迁安市将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这无疑将带动发行人的发展势头。
2、天然的行业垄断优势
公司作为迁安市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的唯一投资平台,主要负责全市给排水设施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此外,公司还承担着迁安市周边高速公路的建设和运营任务。
公司所从事的公用事业拥有天然的区域内行业垄断地位,基本没有外来竞争,市场相对稳定,产品需求刚性大,受宏观调控影响较小,持续盈利能力较强,经营的资产具有长期稳定的现金流入。随着迁安市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公用事业产品需求量将持续稳定地增长,公司的业务量和效益将同步增加。
3、城市快速发展形成了对城市公用事业的巨大投资需求
根据《迁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迁安市未来的发展目标是:唐山市域副中心城市,以钢铁产业为主的制造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发达的滨河生态园林城市。规划到2020年,市域城镇化水平达到68%;中心城区人口规模42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46.2平方公里。随着京津冀都市圈逐渐实现一体化,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也不断增长,对给排水、交通等公用配套设施的要求也与日俱增,这些都为发行人业务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政府长期大力的支持
发行人投资的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和交通等领域,承担了迁安市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重要任务。迁安市人民政府通过优惠性政策、优质资产整合、政府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提高水务产品价格等多种方式给予公司大力支持,增强公司的发展后劲。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状况及发展规划
发行人是经迁安市人民政府授权和批准的产业投资公司,主要投资于水务、交通及民爆用品等行业。2011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6,045.02万元,其中,交通业务实现收入5,500.32万元,水务业务实现收入3,320.40万元,民爆用品实现收入7,419.47万元。
公司将建立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积极转变经营理念,创新经营模式,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公司将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建立以制度管理为基础,以思想教育为先导,以技术管理为支撑,以人才管理为目标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公司将采用“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式,多组织与技术先进同行的学习交流活动,通过上述活动学习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管理方法,为公司的发展创造更加有力的条件。
公司将夯实管理基础,加强班组建设,努力把公司班组建设成为务实创新、节能降耗、安全稳定、团结和谐的一流班组。公司将加强对职工的技能培训,定期考核业务知识,并通过激励机制,积极引入人才,为公司的良性发展融入新鲜血液。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华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对发行人2009年、2010年和2011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寅会【2012】1053号)。未经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发行人2009年、2010年及2011年财务数据均引自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资者在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发行人相关财务信息时,需参照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1年末
2010年末
2009年末
资产总计
1,323,047.72
1,024,764.31
600,104.28
其中:流动资产
1,021,849.40
789,433.35
367,745.02
负债合计
518,267.70
434,107.47
390,600.62
其中:流动负债
120,100.66
88,965.14
126,639.48
所有者权益合计
804,780.02
590,656.85
209,503.66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04,729.64
590,606.46
141,463.30
项目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营业收入
176,045.02
53,627.54
73,868.73
利润总额
36,245.55
30,356.36
33,116.35
净利润
26,776.66
23,547.13
25,621.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6,776.66
23,547.11
18,709.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932.60
32,054.86
17,353.0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1,511.51
-10,136.58
-36,145.0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1,054.97
9,824.00
-81.1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389.14
31,742.28
-18,873.16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及发行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无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一、募集资金投向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16亿元,全部用于迁安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和迁安市西部矿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一)迁安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本项目规划用地418.92亩,总建筑面积439,975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97,442平方米,幼儿园、物业等配套设施建筑面积42,533平方米。项目已与迁安市财政局签署项目投资建设委托协议,由市财政局对项目按协议约定回购。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97,720.20万元,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58,000.00万元。项目已经迁安市发展改革局《关于迁安市兴源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迁安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迁发改审字[2010]67号)核准。
(二)迁安市西部矿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本项目包括马兰庄镇和杨店子镇两处矿区棚户区改造,总占地面积1,791亩,总建筑面积1,140,055平方米。项目已与迁安市财政局签署项目投资建设委托协议,由市财政局对项目按协议约定回购。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171,164.00万元,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02,000.00万元。项目已经迁安市发展改革局《关于迁安市兴源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迁安市西部矿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迁发改审字[2011]20号)核准。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公司已经制定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制度,将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并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总体调度和安排,对募集资金支付情况建立详细的台账管理并及时做好相关会计记录。同时,公司将不定期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偿债保证措施
一、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由河北钢铁集团九江线材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河北钢铁集团九江线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注册资金8.2亿元,主要经营炼钢、炼铁;线材、白灰制造;铁精矿粉磁选;黑色金属材料、黑色金属矿的原矿石及其矿产品、土砂石、耐火材料制品批发等。该公司于2004年11月获得了自营进出品经营权,并通过了国家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该公司目前拥有高速线材生产线11条,480立方米高炉6座,1,080 立方米高炉2座,80吨转炉2座,45吨转炉5座,90平方米烧结8座,152平方米烧结1座,10平方米竖炉4座,具备年产铁、钢600万吨,线材510万吨的生产能力,主要产品为直径5.5毫米—19毫米高速线材,是我国单体线材生产量最大的公司。
(二)担保人财务情况
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1年末
资产总计
1,337,195.05
其中:流动资产
650,546.10
负债合计
734,119.26
其中:流动负债
702,357.35
所有者权益合计
603,075.80
项目
2011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2,315,061.39
利润总额
76,068.15
净利润
57,051.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5,706.8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9,253.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221.3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5,325.28
(三)担保人资信情况
河北钢铁集团九江线材有限公司作为唐山市主要的线材生产企业,实现了专业化、规模化线材生产的能力,各项经济指标技术均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产品销往全国各地。
同时,河北钢铁集团九江线材有限公司注重企业形象维护,按期偿付债务,资信状况良好,与多家银行建立了长期合作伙伴,能获得有力的资金支持。担保人雄厚的资本实力、优良的运营状况和融资能力,能够保障公司营运资金正常周转,降低集中偿付风险。而且担保人流动资产可变现能力较强,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此外,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河北钢铁集团九江线材有限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
(四)担保函主要内容
担保人为本期债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了担保函。担保人在该担保函中承诺,对本期债券的到期兑付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及本期债券到期之日起两年内,如发行人不能按期兑付债券本金及到期利息,担保人保证将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划入债券托管机构或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
二、发行人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
为了最大程度上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制订了一系列合理的偿债计划,并安排了强有力的偿债保障措施。
(一)偿债计划
1、人员安排
公司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还本付息工作,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2、财务安排
针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券自身的特征、募集资金使用的特点,公司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专项偿债账户安排
发行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迁安市支行签署《迁安市兴源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专项偿债账户协议》,发行人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迁安市支行开立专项偿债账户,专项用于接收发行人偿付本期债券所归集的偿付资金。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此专项偿债账户不得撤销且不可更改。
4、本期债券债权代理人安排
为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本期债券足额及时偿还,同时由于债券持有人的不确定性,发行人为债券持有人利益聘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迁安市支行担任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并签署《迁安市兴源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同时制订了《迁安市兴源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根据该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权代理人代理债券持有人监督发行人经营状况、偿债资金归集情况,代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诉讼及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
(二)偿债保障措施
1、公司未来的营业收入和可支配现金流是本期债券还本付息的基础
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73,868.73万元、53,627.54万元和176,045.02万元;分别实现利润总额33,116.35万元、30,356.36万元和36,245.55万元。随着公司业务的稳步发展,在建和试运营项目陆续产生收益,公司收入和利润有望持续增长,预计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能够有力支撑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时偿还。
2、迁安市财政与公司签署的项目投资建设委托协议是本期债券还本付息的重要支持
迁安市财政局与公司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签署投资建设委托协议,约定将包括代建投资额、投资利息和投资回报在内的人民币42亿元,在协议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无条件支付至项目代建人在监管银行开立的偿债资金监管账户,该协议的签署为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提供了重要支持。
3、公司拥有较多的可变现资产,为本期债券的到期偿还提供了进一步保障
公司拥有较多的可变现资产,截至2011年末,公司拥有土地所有权价值494,196.47万元,这部分可变现资产为为本期债券的到期偿还提供了进一步保障
4、公司强大的综合实力和优良的资信是本期债券到期偿还的有力保障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优良,拥有较高的市场声誉,具有通畅的融资渠道。公司与多家国内大型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截至2011年末,公司获得的银行授信额度合计为19.3亿元,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7亿元。如果由于意外情况公司不能及时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公司完全可以凭借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以及与金融机构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间接融资筹措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
5、河北钢铁集团九江线材有限公司的担保为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提供进一步支撑
本期债券由河北钢铁集团九江线材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当上述偿债措施依然不能满足本期债券还本付息要求时,河北钢铁集团九江线材有限公司将凭借其雄厚的资金实力,为本期债券按期还本付息履行连带担保责任,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6、其他偿债措施安排
公司将继续保持良好的财务结构和资本结构,有效安排偿债时间。同时,公司还将根据市场形势的变化,不断改进管理方式,努力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增强财务风险控制能力。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风险与对策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且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可能跨越多个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投资者面临债券价值变动的不确定性。
对策: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在确定本期债券利率水平时已适当考虑对债券存续期内可能存在的利率风险的补偿。此外,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提高债券流动性,为投资者提供一个管理风险的手段。
(二)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由于不可控制的因素如市场环境等发生变化,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会对本期债券按期偿还造成一定的影响。
对策:发行人目前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量稳步增长,融资渠道通畅,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在建和试运营项目陆续产生收益,发行人收入和利润有望持续增长,预计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和可支配现金流能够有力支撑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时偿还。同时,河北钢铁集团九江线材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这可为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提供进一步支撑。此外,发行人将不断改进管理方式,努力降低融资成本,完善公司治理,增强财务风险控制能力,尽可能降低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
由于具体上市或交易流通事宜需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可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经国家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亦不能保证本期债券一定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
对策: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经国家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力争使本期债券早日获准上市或交易流通。另外,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债券的交易流通环境将持续改善,本期债券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有所降低。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与对策
(一)政策性风险
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从而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对策:发行人从事的水务、高速公路等作为国家的重要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将得到政府部门的高度关注和持续政策支持。发行人将积极收集相关行业及监管政策信息,及时准确掌握行业动态,了解和判断监管政策的变化,并根据国家政策变化制定应对策略,以降低行业政策和营业环境变化对发行人经营和盈利造成的不利影响。
(二)经济周期风险
发行人在水务、高速公路等行业的投资规模和收益水平都会受到经济周期的影响。如果出现经济增长放缓或衰退,将影响这些行业的盈利状况,从而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效益。
对策:发行人将进一步优化产业投资布局,从而减少行业景气周期、宏观经济波动等不可控因素对企业盈利的影响。此外,发行人将保持对经济周期的敏感性,前瞻性的安排项目投资,保留充足的流动资金,从而提高企业在不利经济环境中的生存能力。
三、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与对策
(一)项目投资风险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入项目投资规模较大,是复杂的系统工程。如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劳动力成本上涨、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重大问题,则有可能使项目实际投资超出预算,导致施工期延长,影响项目的按期竣工和投入运营,并对项目收益的实现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对策:发行人将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健全项目投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按照项目投资相关制度规定,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及归集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保障各项目如期按质竣工和投入运营,以降低项目投资风险。
(二)持续融资风险
发行人主要投资于水务、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投资项目,这些项目普遍资本支出规模较大、投资回收期较长,这对发行人的持续融资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
对策:首先,发行人将不断提高管理运营效率,促使现已投入运营项目未来产生的现金流稳步增加,并确保在建、试运营项目按时投产运营,以增强发行人的内部融资能力。其次,发行人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优良,已与多家国内大型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此外,发行人还将借助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风险,不断提高持续融资能力。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一、评级报告内容概要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一)基本观点
迁安市近年来经济发展情况良好,财政实力不断增强,为公司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公司主要从事迁安市水务、环境治理、道路施工和城中村改造等业务,作为迁安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政府支持力度较大;
公司资产规模较大,目前负债水平不高;
河北钢铁集团九江线材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可为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进一步保障。
(二)关注
公司近年来投资项目较多,存在一定筹资和债务偿付压力。
二、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以及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的《证券跟踪评级制度》,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被评对象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发行人聘请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期债券发行律师。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一、发行人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的发行企业债券的主体资格;
二、发行人已就申请发行本期债券事项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并已获得董事会一致决议通过,且该事项已取得迁安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批准,符合《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发行人本期债券符合《企业债券管理条例》、[2004]1134号文和[2008]7号文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企业债券的实质条件;
四、发行人为本期债券发行提供的担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2004]1134号文、[2008]7号文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估,评定发行人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
六、《迁安市兴源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协议书》符合《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内容完整,约定了本期债券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八、为本期债券提供服务的各中介机构均具有相应的资质;
九、发行人本期债券的申报材料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发改委等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
综上,发行人具备申请发行本期债券的主体资格;发行人已就申请发行本期债券取得迁安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发行人本期债券符合有关法规、规范规定的实质性条件;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长期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均为AA级;发行人已就本期债券有关的担保、承销等事项与有关当事方签订了符合《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合同或协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等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内容和格式的相应规定。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税务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国家有关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批准文件
(二)2012年迁安市兴源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2012年迁安市兴源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四)发行人经审计的2009年、2010年及2011年财务报告
(五)担保人经审计的2011年财务报告
(六)河北钢铁集团九江线材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担保函
(七)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八)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二、查询地址及网址
(一)迁安市兴源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迁安市丰乐大路170号
联系人:宁继光
联系电话:0315-7303693
传真:0315-7303667
邮政编码:064400
(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联系人:许进军、肖海飞
联系电话:010-66568061、66568059
传真:010-66568704
邮政编码:100033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此外,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登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www.ndrc.gov.cn)、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查询本募集说明书摘要。
如对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附表一:
2012年迁安市兴源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网点表
公司名称
发行网点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一、北京市
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融资总部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杜乐
010-66568411
2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业务部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层
吉爱玲
郭颖
010-85127601
010-85127672
二、上海市
3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业务部
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五楼
黄磊
021-68866981
三、深圳市
4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业务部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层
宋旭育
胡雪梅
0755-83516223
0755-88366060
发行人
迁安市兴源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