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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11 02:00 来源: 证券时报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9.07元/股调整为8.97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不进行调整,为不超过6,500万股。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5月17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209,832,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1元(含税),共计派现20,983,200元。根据公司2012年7月3日公告的《公司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7月11日。

  公司2012年3月27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9.07元/股,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6,500万股(含6,50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除权除息调整。

  一、发行底价的调整

  根据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2年2月16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9.07元/股。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8.97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现金红利=9.07-0.10=8.97元/股。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6,500万股(含6,500万股)。公司2011年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结合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不变,为不超过6,500万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它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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