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11 02:00 来源: 证券时报网关于中银沪深3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实施网上直销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进一步答谢新老投资者,方便个人投资者通过互联网投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决定自2012年7月13日起,对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旗下中银沪深3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63821)的投资者实施费率优惠。
一、费率优惠活动适用范围
自2012年7月13日起,凡持有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南京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长沙银行、金华银行任一银行的借记卡,并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申购费率均享受优惠待遇。
二、具体优惠方案
根据支付银行卡和支付渠道的不同,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在原申购费率基础上实行不同的优惠折扣,优惠后费率如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的,执行原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支付渠道
支持银行卡
申购费率优惠幅度
网银直连
中国银行
4折
建设银行
8折
农业银行
7折
招商银行
8折
通联支付
平安银行
建设银行
4折
银联通
长沙银行
锦华银行
4折
三、注意事项
1、本基金原申购费率详见本公司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
2、上述费率如有调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具体网上直销开户要求及业务办理流程参见本公司网站。
四、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bocim.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2、中国银行
网站:http://www.boc.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3、建设银行
网站:http://www.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4、农业银行
网站:http://www.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5、招商银行
网站:http://www.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6、兴业银行
网站:http://www.ci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7、浦发银行
网站:http://www.spd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8、中信银行
网站:http://bank.eciti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9、通联支付
网站:www.allinpay.com
通联支付客服电话:95156
10、银联在线
网站:www.chinapay.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16
五、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7月11日
中银沪深3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7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银沪深3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中银沪深300等权重指数(LOF)
基金主代码
163821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5月1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银沪深3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中银沪深3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2年7月13日
赎回起始日
2012年7月13日
注:本基金场内简称为“中银300E”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中银沪深3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时间(即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办理申购申请、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和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参见招募说明书或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基金管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各代销机构对上述最低申购限额、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者以定期定额投资方式申购本基金或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上述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并在调整生效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备注
M<100万
1.2%
100万≤M<500万
0.8%
500万≤M<1000万
0.5%
M≥1000万
每笔1000元
注:1、申购金额中已包含投资者应支付的申购费。
2、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4.2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1年
0.5%
1年≤N<2年
0.25%
N≥2年
0%
注:1、就赎回费率的计算而言, 1年指365日,2年730日,以此类推。
2、上述持有期是指在注册登记系统内,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连续期限,若由其它基金转换为本基金,则本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若基金份额由场内的证券登记结算系统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外的注册登记系统,则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跨市场转托管业务确认成功之日起开始计算。
3、场内赎回费率统一为0.5%。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赎回的程序、数额以及基金交易账户保有最低基金份额的限制,调整前应至少在一种指定报刊或网站上公告。
3、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于四舍五入导致的误差归入基金资产。
4、基金管理人可与销售机构约定,对投资者委托销售机构代为办理基金赎回的,代销机构可以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相关规定办理,不受以上数额限制。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45楼
法定代表人:谭炯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2488
联系人:徐琳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 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傅育宁
客服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 胡怀邦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法定代表人: 姜建清
联系人: 王佺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 董文标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公司网站: www.cmbc.com.cn
7)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F
法定代表人: 许刚
联系电话: 61195566
联系人: 张静
网址: www.bocichina.com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客服电话: 95553
联系人: 李笑鸣
公司网址: www.htsec.com
9)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联系人: 齐晓燕
客服电话: 95536
公司网站: http://www.guosen.com.cn
1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联系人: 陈忠
联系电话: 010-84588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 www.cs.ecitic.com
1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 徐浩明
客服电话: 4008-888-788 、10108998
联系人: 刘晨
公司网址: www.ebscn.com
1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客服电话: 4008-888-108
联系人: 权唐
公司网站: http://www.csc108.com/
13)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深圳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 杨宇翔
客服电话: 400-8866-338
联系人: 郑舒丽
公司网址: www.pa18.com.
14)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23 楼
法定代表人: 陈林
联系人: 刘闻川
客服电话: 4008209898;021-38929908
网址: www.cnhbstock.com
15)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 杜庆平
联系人: 王兆权
客服电话: 4006515988
网址: http://www.bhzq.com
16)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 梁旭
客服电话: 4008888588
网址: http://www.longone.com.cn
17)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 号
法定代表人: 冯戎
联系人: 李巍
客服电话: 4008000562
网址: http://www.hysec.com
18)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法定代表人: 林义相
联系人: 潘鸿
客服电话: 010-66045666
网址: http://www.txsec.com 或http://www.txjijin.com
19)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 凤良志
客服电话: 4008-888-777
公司网站: http://www.gyzq.com.cn/
2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 高冠江
联系人: 唐静
客服电话: 400-800-8899
网址: http://www.cindasc.com
21)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 常喆
联系人: 黄静
客服电话: 400 818 8118
网址: www.guodu.com
2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 黄健
客服电话: 95565
网址: www.newone.com.cn
2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 400-8888-666
网址:http://www.gtja.com
2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联系人:田薇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888
网址:http://www.chinastock.com.cn
5.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详见深交所网站。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2年7月13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分别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基金份额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中银沪深3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中银沪深3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3.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