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11 02:00 来源: 证券时报网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宏达高科”)自2007年8月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事项或处罚情况说明如下:
日期
监管类别
实施对象
主要内容
2012年5月22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2]第80号)
宏达高科及相关当事人
公司2010年12月31日持有上市公司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权10,325,700股,持股比例为3.69%;在2010年度财务报告中,公司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错误地将该限售股权列示在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成本法核算;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并于收到监管函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对外披露,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整改措施
宏达高科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6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信息披露问题的整改报告》,2012年6月20日公司通过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宏达高科: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宏达高科:关于信息披露问题的整改报告》。整改措施包括:
一、自查原因并主动报告、及时发布公告
公司财务总监在对财务状况进行内控复核自查中发现该问题后,立即将此情况汇报给公司内审部、管理层、董事、监事,并与原审计机构(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取得联系告知此问题,随即主动将此情况向深交所和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进行了汇报。
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积极做好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工作。
2012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专门审议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现任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也专门出具了《关于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权会计核算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天健〔2012〕44 号)。公司于2012年2月14日,刊登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2-003),对受影响的科目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
二、加强学习与培训,提高职业素质,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1、加强财务、内审人员岗位培训,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提高业务素质。
2、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学习,建立专门的培训计划,通过多形式的培训与学习方式以提高综合素质。公司就此事项专门召开学习会议,学习财经、证券类法规,以提高履职能力,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
三、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切实加强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要求,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从各个方面规范上市公司的运作。2012年6月15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包括《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制度》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特别加强完善和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重大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明确各相关部门(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信息报告责任人,切实加强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工作。
四、做好年报审计工作及日常内部审计工作
加强年报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积极与会计师保持审计上的沟通工作,从各环节进行控制、复核,完成优质的年度报告。加强日常的内部审计工作,以切实防止差错发生,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
五、追究公司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按照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和《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追究了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并在公司内部进行了通报批评,以切实履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诚信勤勉的义务,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建设与实施,规范财务核算,切实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认真学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管理,切实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完整、规范,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