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11 02:08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公告编号:2012-041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7月10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7月3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董事会9名董事均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改善公司负债结构,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会议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一次或分次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和补充流动资金等。短期融资券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发行期限为不超过 365 天。
同时,会议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短期融资券各次发行的的具体方案和发行条件等与之相关的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各次实际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的金额、发行方式、具体期限和利率,选择发行承销商以及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本决议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于2012年7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详见《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公告编号:2012-042号
关于召开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召开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7月26日上午9:30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402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2年7月20日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7月2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按如下格式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在会前提交公司。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会议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新疆楚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热电联产项目的议案;
2、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议案1详情可在2012年7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阅。议案2详情可在2012年7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阅。
三、会议参加办法
1、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
请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12年7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本公司证券法律部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好相关证件,以便登记入场。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96号公司证券法律部
联系电话:027-86621100
传真:027-86621109
联 系 人:蔡忞 刘晓
邮政编码:430062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新疆楚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热电联产项目的议案》
2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委托人身份证号码(附注2):
2、股东账号: 持股数(附注3):
3、受托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署:(附注4)
委托日期:2012年月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表决票。
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无须填写本栏。
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代理投票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