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解除质押暨继续质押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11 06:40 来源: 证券日报证券代码:002071证券简称:江苏宏宝公告编号:2012-017
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解除质押暨继续质押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大股东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宝集团”)于 2011年4月18日将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中的300万股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4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于2012年7月9日接到宏宝集团通知,宏宝集团于2012年7月5日将上述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300万股全部解除质押。同日,宏宝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3%)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质押期限至2013年6月26日止。上述解押及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目前,宏宝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7,629.2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46%,累计质押2,56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96%。
特此公告
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