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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维股份拟定增募资不超过21亿收购四公司股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12 19:48 来源: 时报快讯-证券时报网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7月12日讯

  云维股份(600725)7月12日晚间公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其所持有的富源县营上镇顺源煤矿有限公司的95%股权、富源县竹园镇鑫国煤矿有限公司90%股权,向控股股东云南云维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其所持有富源县黄泥河镇天源煤矿有限公司的95%股权、富源县十八连山乡四角地煤矿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公告称,因煤化集团为云维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云维集团为云维股份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012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云南云维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与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云南云维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与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豁免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的议案》等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与煤化集团的上述交易。

  公告称,云维股份、煤化集团、云维集团三方确认,目标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经有权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所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

  公告称,公司拟向包括实际控制人煤化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6153.8461万股(含46153.8461万股)A股股票,煤化集团认购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股票总数量的10%(含本数),认购款总金额=发行价格×认购股数。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2年7月13日),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每股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4.55元/股。

  公告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1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1)收购富源县黄泥河镇天源煤矿有限公司95%股权;(2)收购富源县十八连山乡四角地煤矿有限公司100%股权;(3)收购富源县营上镇顺源煤矿有限公司的95%股权;(4)收购富源县竹园镇鑫国煤矿有限公司90%股权;(5)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顺源煤矿建设项目;(6)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鑫国煤矿建设项目;(7)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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