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13 00: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证券代码:002625证券简称:龙生股份公告编号:2012-018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7月11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7月5日以专人送达及邮件方式通知各董事。会议由董事长俞龙生主持,出席会议应到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部分闲置资金17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该事项具体情况请详见2012年7月13日公告的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20)。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正案》附于本公告之后,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登载于2012年7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详见2012年7月13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2-021)。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公司保荐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章程修正案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章程修订方案如下。
章程原文
章程修订后的内容
(四)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五)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本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九)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十) 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本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625证券简称:龙生股份公告编号:2012-019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2年7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7月5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通知各监事。会议由监事主席朱伟荣主持,出席会议应到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同意使用部分闲置资金17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三、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25证券简称:龙生股份公告编号:2012-020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用闲置募集资金17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530号文“关于核准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生股份”)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933.8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619.88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7,57.333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8,62.5502万元。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出具了天健验[2011]446号《验资报告》。
二、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还款情况
公司于2011年11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1,7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上述资金已于2012年5月21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公司本次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充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7月1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7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为确保按时归还前述募集资金,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承诺:
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龙生股份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数额17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拥有较好的经营状况和银行信贷信誉,具备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随时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能力。同意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运用17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7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1,7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基于上述意见,保荐人同意公司使用1,7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齐鲁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25证券简称:龙生股份公告编号:2012-021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7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12年7月31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会议时间为:2012年 7月31日(星期二)上午10:00时,会期半天。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五)、股权登记日:2012年7月25日(星期三)
二、 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7月25日(星期三)。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
三、 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方式
(一).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和《参加会议回执》(附件2)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确认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 会议登记时间:2012年7月30日, 8:00--12:00,下午13:00--17:00,或7月31日上午10:00前接受股东现场登记,会议开始后未登记股东不得参加投票。
(五) 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桐庐县富春江镇机械工业区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五、 其他事项
(一) 本次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 联系人:贾坤、钱智龙
(三) 联系电话:057164662918 传真:057164651988
(四) 邮政编码:311504
特此公告。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2年7月31日召开的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议案内容
表决结果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会议回执
截止2012年7月25日,本人/本单位持有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是否本人参加
备注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