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13 01:26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证券代码:600161 证券简称:天坛生物公告编号:2012-011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0.10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0.09
●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2012年7月18日
● 除权(除息)日:2012年7月19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2年7月25日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公司于2012年5月30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2年5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 分配方案
(一) 发放年度:2011年度
(二) 发放范围:
截止2012年7月1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 本次分配以515,466,8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1、 对于个人账户和基金账户,公司按照现金红利的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9元;
2、 对于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依据国家有关税法规定按10%的企业所得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9元;如其认为取得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 对于其他账户,公司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0元。
三、 实施日期
(一)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2012年7月18日
(二) 除权(除息)日:2012年7月19日
(三)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2年7月25日
四、 分派对象
截止2012年7月1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 分红实施办法
除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以外的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 有关咨询办法
1、 联系电话:010-65762911
2、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南里四号
3、 邮政编码:100024
七、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