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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14 01:59 来源: 证券时报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到第二大股东大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象投资")函告,2011年5月4日至2012年7月12日期间,大象投资共减持公司股份3,082,8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0%。截至2012年7月12日收市,大象投资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出售本公司股份21,097,8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1%。

  本次减持后,大象投资仍持有本公司股份20,102,1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6%。

  特此公告。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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