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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14 01:59 来源: 证券时报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7月13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7月12日-7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7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7月12日下午3:00-7月13日下午3:00。

  3、股权登记日:2012年7月6日

  4、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63号飞亚达大厦西座8楼大会议室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仇慎谦先生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授权股东)共24人,代表股份335,128,176股,占公司总股份666,961,416的50.2470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授权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334,421,260股,占公司总股份666,961,416的50.141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授权股东)共19人,代表股份706,916股,占公司总股份666,961,416的0.1060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334,854,576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4%),152,3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4%),121,30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2%)。

  为满足资金周转需求,支持业务发展,股东大会同意深圳市格兰云天大酒店有限公司向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民币授信3亿元整(RMB300,000,000.00元),期限两年,信托贷款利率不超过10.5%,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审议通过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表决结果:335,047,176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8%),30,0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51,00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黄劲业律师、李瑮蛟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全套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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