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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14 01:59 来源: 证券时报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6月27日发出通知,2012年7月13日上午10:00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4名,所持(代理)股份113,92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0.89%。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宗彦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有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0万套高性能离合器轴承产业化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3,92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罗剑烨、胡育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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