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广州药业控股股东收到裁定书 鸿道集团申请被驳回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15 20:08 来源: 时报快讯-证券时报网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7月15日讯

  广州药业(600332)7月15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已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期为2012年7月13日的民事裁定书。

  根据该裁定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鸿道(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撤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12年5月9日作出的仲裁裁决的申请。驳回鸿道(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撤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2)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240号仲裁裁决的申请。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公告称,公司董事会确认:除该裁定书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或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分享更多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