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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凯等操纵证券市场案内幕披露 非法获利超5000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9 10:52 来源: 法制日报

  本报记者周芬棉

  证监会近日通报称,从2008年至2009年,两年内以同样手法操纵证券市场,余凯等人累计交易金额50多亿元,非法获利超5000万元。

  身为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注册的证券从业人员,余凯自2009年5月至12月,利用其控制的35个证券资金账户,在荐股文章发布前买入荐股文章推荐的“莲花味精”、“TCL集团”、“粤富华”、“科大讯飞”、“亿城股份”、“ST东海”等32只股票,在荐股文章发布后迅速卖出,累计交易金额达41.7亿元,累计获利3959万余元。此前他曾用同样手法,从2008年2月至2009年3月,使用其控制的8个个人证券账户预先买入了“ST金花”、“ST松辽”、“澳柯玛”等45只股票。在此期间,余凯共进行了53次交易,交易金额10.63亿元,非法获利1466万元。

  那么余凯等人是如何操纵市场的呢?证监会相关人士近日为《法制日报》记者揭开了鲜为人知的内幕。

  荐股文章误导市场

  坐在被告人席上的余凯,一直想弄明白,他那么费尽心机、自以为计划周密的市场操纵事件,是如何被监管部门盯上的。

  余凯等人操纵市场“抢帽子”交易与已被重罚的汪建中不同。汪建中先买股,然后利用各种媒体发表荐股文章,在股价上升后再悄然卖出,都是一个人所为。相比之下,余凯等人则是团伙作案,分工合作。

  证监会查明,自2009年5月至12月期间,余凯等人共写了84篇荐股文章。他们将这些荐股文章交给了一个名叫白杰旻的人,由白杰旻以他自己及北京禧达丰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禧达丰投资)的名义,在东方财富网、新浪网、中金在线、金融界、全景网等5个财经网站发布。

  北京禧达丰投资成立于2002年1月,是经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机构,白杰旻正是其总经理,他也是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注册的从业人员,执业岗位也与余凯相同,均为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因此,余凯等人的荐股文章交由他及禧达丰投资发表,外表上根本看不出其中有什么秘密。

  《法制日报》记者16日查阅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发现,禧达丰投资已被证监会立案稽查,暂停新增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在证券从业人员栏目中标注,白杰旻已离职。

  证监会调查发现,白杰旻为余凯实施市场操纵做掩护,协助余凯等人发布荐股文章,得到的回报是收取固定费用15万元。

  还原典型作案流程

  2009年5月25日19:15分,中金在线网等两个网站发布了署名为禧达丰投资、白杰旻的荐股文章《超低价智能电网概念井喷行情即将展开》,推荐“东方电子”股票。余凯等人操作的账户组于发布当日买入“东方电子”股票约620万股,买入金额2800万元。后在5月26日全部卖出,卖出金额3100万元,获利300万元。

  2009年11月6日17:59分,全景网等2个网站发布了署名为禧达丰投资、白杰旻的荐股文章《拔“海南国际旅游岛概念”头筹》,推荐“亿城股份”股票。2009年11月9日16:50分,东方财富网等4个网站发布了署名禧达丰投资、白杰旻的荐股文章《“海南国际旅游岛”概念我最正宗》,推荐“亿城股份”。余凯等人操作的账户组分别在11月6日、9日买入“亿城股份”合计约800万股,买入金额5800万元,11月9日、10日全部卖出,卖出金额6000万元,获利200万元。

  余凯和白杰旻的多次配合操作,造成股票价格异动,引起了交易所的关注。案件迅速被转到证监会立案稽查。

  团伙作案分工明确

  除前述分工外,证监会还查明,2008年2月至2009年3月,余凯等人使用其控制的8个个人证券账户预先买入“ST金花”、“ST松辽”、“澳柯玛”等45只股票,此时余凯等人所写的荐股文章利用的是其他证券分析师的名义。而且,在余凯等人内部也有分工。

  证监会相关人士披露,余凯团伙还包括罗翠旭、蔡国澍等人,有的专门负责选股,有的专门找资金账户,有人专门写荐股文章。他们选的股有两种:一种是当下热门股,一种是有重组可能的题材股。热门股一般是第一天买,当天荐股,第二天卖;而题材股一般有两三天建仓期,然后在荐股文章连续发表几天后再卖出。

  该团伙自2009年5月至12月,控制了多达35个资金账户,包括之前的8个账户总计40多个账户。这些账户有的是来自于亲朋好友,有的是来源于其他渠道。巨额资金在这些账户中倒来倒去,全部通过网上交易来完成,而且这些账户经常换,今天用这几个,明天就换成别的几个。证券营业部也不停地换,网上操作的地址也是今天在这明天在那儿,全国十多个城市都留下了这些团伙作案的足迹。联系方式更是经常变化,往往是买一批电话号,用完就扔掉,很杂乱,好像有很多人。他们通过种种手段制造假象,大大增加了调查取证的难度。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处处设防反调查

  证监会相关人士分析称,余凯等人具有反调查能力,组织严密,处处设防,这源于他是业内专业人士。

  据了解,自2005年10月至2008年上半年,余凯曾在武汉新兰德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任研发部负责人。武汉新兰德被业内指为“培养违法人员的黄埔军校”,该公司曾因操纵市场于2008年被证监会行政处罚。记者16日调查发现,2009年8月31日证监会网站发布,武汉新兰德未通过审核将不得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上公布的顾问咨询公司名单中,也没有该公司信息。自2008年上半年至案发时,余凯在深圳市智多盈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业,该公司曾因在电视股评节目中发表误导性言论等违法行为,于2009年被证监会处罚。

  是他跟着劣迹公司走,还是劣迹公司跟着他走,这已不是主要问题。问题是余凯具有反调查能力,他了解监管部门可能会从何处查、如何查。正是这样,监管人员不得不跟着他一个城市接着一个城市跑,一个账户接着一个账户追查,一个营业部接着一个营业部调查。

  2009年10月证监会正式立案稽查余凯等人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历时半年多,终于查实了余凯团伙操纵市场的所有细节。

  据证券法第77条规定,证监会认定其涉嫌构成刑法第182条规定的操纵证券市场罪。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证监会于2010年4月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2010年10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1年6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余凯等人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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