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09日 11:53 来源:新浪财经
2011年7月9日,由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北京大学企业与公司法研究中心、智维律师(中国)联盟、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中国财经报道》、北京市律协法律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的“2011中国上市公司风险管理高峰论坛暨金盾奖颁奖盛典”在北京北大博雅国际会议中心隆重举行。新浪财经图文直播本次活动。图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赵旭东演讲。
赵旭东:这一个单元叫做资本市场监管与上市公司风险管理战略,同样是一个很大的题目,我也觉得驾驭不了,也觉得没处下手。所以我选择聚焦其中与此相关一个小题目,这就是想谈一下关于独立董事的问题,它也是上市公司监管和公司治理当中的一个重要的核心问题。
我的题目具体来说就是独立董事怎样才能有用?我的基本主张作用的有效途径就是制度设计,我谈这个话题有这样的困惑和疑问,这是我谈第一个问题,独立董事有用吗?十年前中国独立董事制度建立时候起我们就在怀疑,到现在我们依然还在探讨,还在思考,还在怀疑。有人问我,我也问别人,别人问我说,你觉得独立董事有用吗?我从心里上我说有点用,但是好象用处也不大。我不想说它完全没用,如果这个制度取消了,我这个工作就没了。这是我们承担独立董事的人不愿意看到的结果,但是事实如此。大家的一个共识,中国独立董事制度不尽人意,作用有限。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很多人也在支招,也在出谋划策,说为什么没用?有人说我不懂,看不明白,看不出来,有人说你可以找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帮助你审定不就有规定吗。很多独立董事有这样的说法,我有时候想聘请专业机构来帮助我做,这次我聘请了,下次就没机会了,下次不用你干了,你太多事。有人说独立董事要大胆说不,现在独立董事敢说不的人太少,同样的问题这次说不,下次也许就没有机会说了。很多人想继续干,就不敢说不,这就是独立董事在发挥作用的时候面临的困境。这是我要谈的第一个问题,独立董事有用吗?真的是作用有限。
第二个问题是独立董事有用靠什么?大家为的问题都在思考,中国证监会近些年来一直进行这方面的探索,也作出了一些规定。包括关于董事责任的处罚等等。现在这些问题人们有各种各样建议,总的来说,有这样的一些思考和建议,独立董事到底发挥作用靠什么?第一个靠品行,靠个人的责任感,敬业精神和法律意识。但是大家都知道这一点其实是靠不住的,靠每一个独立董事个人品行使他发挥应有的作用,这是失败的。因为你不可能要求每一个独立董事都成为先进工作者或者是圣人。有人说靠能力,靠它的专业能力,包括经营知识、会计知识、法律知识等。但是大家的经验表明,我们担任独立董事都是有专业,这些专业能力不能保证他能够很好的履行职责。经常出现有能力而不尽力这种普遍的现象。第三有人说靠奖励和惩罚,奖励能解决吗,给独立董事很高的鼓励让他履行职责。你奖励越多,给他待遇越多,独立董事的津贴越高,他越怕被别人辞退,更不敢说不了。说靠惩罚性不行?上市公司近年处罚了很多独立董事,很多独立董事觉得很冤很无奈,因为他根本没有条件来发挥他应有作用。被他惩罚行为下一次遇到同样还要犯,没有办法。比如信息披露,如果有虚假独立董事能发现吗?财务报表当中的问题他能够察觉吗,你根本无法发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都没有办法发现的事实,独立董事看看材料就可以发现吗,不可能。你罚了我这次,以后我还会被罚。最后指靠是什么?应该是靠制度和规则,这就是今天我的建议。
第三点为什么独立董事的作用要靠制度和规则?第一,制度和规则有它固有的作用和功能,这个作用和功能他可以引导指导独立董事发挥作用,也可以督促约束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也可以为独立董事行使权利提供有利保障,这是别的不能替代,只有规则和制度才可以解决。
第二个以往的经验表明,很多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情况都是靠制度和规则来解决的。比如说独立董事培训的制度,就是一个很具体的问题,我体会很深,上个月我刚去参加培训,假如说没有一个强制性规定,独立董事要接受培训,像我这样的人也许就可以逃避,我跟别人也这么说。因为我觉得我搞公司法、也搞证券法,我对这个应该是懂得的,我要去培训吗?他们说你也去培训,无一例外,我只好去培训,现在培训了两次,我的切身体会,假如说没有这个规则和制度,很多人都会不去的。依此类推,其他也是一样的。这是一个例证。第二个例证是独立意见的立项,你要慎重考虑发表独立意见,因此独立董事获得发挥作用的一个空间。第三比如说执行权的落实问题,过去一直是空的,最近这一年多,交易所规定一个问题,会计师事务所必须跟独立董事单独汇报和沟通,以前到了年报通过的时候我们带着耳朵当场表决,根本不了解。有了这么一个强制性规定,你获得了一个获取一个信息、了解情况的机会,同时也是一种责任。因此就发挥了一定作用。独立董事任职家数不能超过五家,没有这个制度,我想有的人可以担任20家,制度把他限制死了。还有独立董事缺席超过三次,就得免职,独立董事面对这个规则到了第三次就得赶快去。这都是制度所发挥的作用。这是以往成功的经验。
现在,还有很多问题没解决,恰好是制度的缺失。比如说独立董事定位问题,独立董事的定位是什么?你到底是一个证监会派出的监管者还是中小投资者的代表者,还是公司的管理者、咨询者,定位不清,职责不明。
第二独立董事的提名问题,谁来提名?第三独立董事的薪酬的机制和规则谁来确定?现在是由被监管者确定,独立董事就是监管者的待遇和酬金,他怎么监管。第四表决的机制和规则,独立董事参加表决,我们动不动就鼓掌通过,拒收表决当着那么多人谁敢不举手和不通过,表决机制设计就有问题。还有现行规则当中可以的规定,你可以这么做,但是可以就意味着他不这么做,因为没有人敢那么做。你实施这个制度,就应该或者是必须,等等类似的问题还有很多。这个问题我们期望制度和规则解决。
最后我做一个总结就是证券市场就是法治市场,证券市场同样需要法治、靠人治是不行,靠各个独立董事个人品行和能力是不能够保障的。因此,我们期待中国证券市场的监管能够尽快进一步完善健全关于独立董事的制度和规则,使他发挥更大的作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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