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15日 08:09 来源:新浪财经
据香港明报报道,证监会打老虎再输一仗,高院昨日驳回证监会禁止对冲基金Tiger Asia(老虎亚洲)在港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申请。
官指未有裁决前 无理据禁止交易
法官夏利士认为,尚未有裁决断定老虎亚洲违反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无足够理据禁止老虎亚洲进行交易,故判证监会败诉,并需要负上堂费。证监会昨日决定提出上诉。
高等法院上月底亦因同样理据,否决了把冻结老虎基金3850万元的资产归还给投资者,令证监会吃了败仗,但证监会当时已表明会上诉。
证监会昨日的声明指出,即使未有司法机构裁定老虎亚洲进行内幕交易,法院仍可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禁止老虎亚洲有关方面买卖香港上市证券及其衍生工具,理据是证监会认为老虎亚洲已违反有关法例或曾牵涉有关的违法行为,或日后有可能牵涉有关违法行为。证监会指出,禁止买卖的命令,并无要求法院要先就有关违法行为作出裁定。事件源于09年,老虎亚洲涉嫌在建行(0939)及中行(3988)配股期间违反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证监会先后申请强制令,冻结老虎亚洲及其高层共3850万元的资产,并向法院申请禁止老虎亚洲在港进行任何上市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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