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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公布人民币FDI管理办法 港府称有利离岸业务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4 11:19 来源: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10月14日上午消息 商务部及人民银行今日就人民币FDI发出通知,允许境外投资者在获得审批后,利用境外合法渠道取得的人民币投资在内地的项目。港府财库局及金管局对此表示,FDI办法出台能增加香港人民币资金出路,促进债券和融资发展。

  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今年8月访问香港时就宣布,将允许香港的人民币资金以FDI(境外直接投资)和小QFII(人民币境外合格机构投资)的形式投资内地市场,初期规模为200亿元人民币。此前有市场消息称,相关的管理办法及操作细则,最快将于9月出台。

  商务部今日就人民币FDI发出通知,允许境外投资者在获得审批后,利用境外合法渠道取得的人民币,包括通过发行人民币债券或股票的资金,到内地来直接开展投资活动,但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证券和金融衍生产品,以及用于委托贷款。而人民银行也公布FDI结算业务管理办法,明确境外企业或个人以人民币到内地直接投资,可以直接向银行申请办理人民币结算业务。

  港府财经事务库务局及金管局对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的出台表示欢迎。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表示,由于FDI可减低相关的汇率风险,如果FDI的开放程度增加,将吸引更多外商投资内地。他指出,由于香港筹集人民币资金的成本较低,预计相关措施能吸引更多外商前来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可推动香港人民币债券市场的发展。

  陈家强表示,相关措施可能将会推动香港人民币需求及利率的上升。而关于除了FDI外,李克强副总理8月访港时提出的其他措施,例如港股ETF及小QFII等,他则表示,相关政策推动的进展良好,下周自己将随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前往北京,到时也会讨论相关项目的进展。

  香港金管局总裁陈德霖则表示,人民币外商直接投资管理办法的出台,将大大增加香港人民币资金的出路,促进香港人民币债券和融资的发展,使得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的发展走上一个新台阶。他表示,此次FDI管理办法的出台,是继今年1月内地企业以人民币进行海外直接投资的管理办法推出后,进一步打通人民币直接投资桥梁的重要举措。(翁晓莹 发自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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