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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与港交所推申请人及发行人物业估值规定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0 17:45 来源: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10月20日消息,证监会与港交所(00388)全资附属公司联交所今天就修订申请人及发行人物业估值规定的建议发表联合咨询总结。回应人士的意见显示,市场支持各项精简招股章程及通函内的物业估值披露规定的建议。

  修订将放宽适用于申请人及发行人的物业估值规定,尤其是对于不牵涉物业发展及投资活动的物业权益。实施各项建议时,证监会及联交所已因应市场意见而对有关开采业务的规定作出修订,以及对类别豁免公告及《上市规则》的行文措辞稍作润饰。

  若通过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类别豁免公告将于2012年1月1日生效。相关的《上市规则》修订亦将于类别豁免公告生效之日同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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