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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呼吁创业板退市制度早日推出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1 17:11 来源: 《财经网》

  深交所有关人员近期频频表示,超募问题有所缓解,其它监管制度正逐渐完善,仍呼吁快速退市制度尽早推出

  【财经网专稿】记者 李欣 11月11日,针对市场普遍关注的创业板“超募资金”问题,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策划国际部总监毛志勇表示,2011年以来,创业板超募资金的现象已经有所缓解,目前为止,八成以上的创业板公司对全部或者部分的超募资金已经做出使用安排,截止到6月30号创业板公司当中已经使用了30%多的计划内超募资金,有近22%的超募资金已经得到有效使用。而且有些公司已经使用了80%,有些已经使用了全部的超募资金。

  2010年深交所发布了《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对超募资金使用的范围、存放、使用的程序做了规定,加强对超募资金的使用监管。

  毛志勇介绍称,深交所还在对创业板高管的股份管理、制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开谴责标准》,以及对创业板和中小板的部分公司实行设立首发上市公司持续督导专员制度,强化保荐督导责任等方面做了布署安排。而在各项监管制度逐步完善的同时,有关创业板退市机制的问题乃是市场最为关注的问题。

  11月10日,深交所副总经理陈鸿桥亦公开表示,创业板块要努力成为投资者信任的板块,目前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有很多的工作要做。 对于监管机构来说,需要认真观察和把握高科技企业演变的规律,通过制度创新满足新兴产业和高科技企业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能够为企业上市以后的规范健康成长提供更多的便利。同时,要加强监管,在这一方面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比如创业板的快速退市制度的建设,快速融资机制的建设,强化持续督导责任,完善并购制度等。

  截至2011年11月9日,创业板上市公司271家,占深交所总市值55.1%,上市公司流通市值,占深交所流通市值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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