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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经纪行斩仓不需要事先通知客户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2 10:01 来源: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11月22日消息,据港媒报道,据香港信报报道,近日港股市况波动,期货及期权结算所追收经纪行按金并不鲜见,香港证监会提醒投资者,如果投资者户口的结余下跌至低于预设的最低按金要求时,经纪行有权替客户斩仓或强制平仓,不需要事先通知。

  据香港信报报道,近日港股市况波动,期货及期权结算所追收经纪行按金并不鲜见,客户因此也被追收按金。香港证监会提醒投资者,每家经纪行追收按金的政策不同,如果投资者户口的结余下跌至低于预设的最低按金要求时,经纪行有权替客户斩仓或强制平仓,不需要事先通知。

  证监会昨天在每月刊物《资识集》中表示,无论证券、期货及期权按金要求均由经纪行全权酌情决定;当然,期货和期权的相关按金要符合结算所的最低按金要求。

  至于缴付保证金差额的期限,证监会指出,在市况波动时,结算所可能要求经纪行在很短时间内缴付保证金差额,故经纪行亦可能要求客户在很短时间内缴付客户本身的保证金差额,例如一小时内。

  证监会表示,其中一个关于追收保证金按金的常见条款是,当客户的证券价值或资金水平跌至低于预设的最低按金要求时,经纪行有权替客户斩仓或强制平仓,毋须事先作出任何通知;同时,经纪行有权决定按什么价格,以及在何时替客户斩仓或平仓。

  拟禁用手机收交易指示

  另外,证监会正就修订相关《操守准则》展开为期两个月的公众咨询,其中建议禁止使用流动电话收取客户交易指示,原因是避免有人有意或无意地绕过电话录音,假如中介人与客户之间出现纠纷,或证监会怀疑有市场失当行为,都可能因为缺乏电话录音造成漏洞。

  当局建议,如果以流动电话接听任何有关交易指示的谈话,应立即把来电转驳至中介人的电话录音系统。

  刚于9月份,证监会谴责时富证券客户主任胡健聪,正是由于他用流动电话接收客户的交易指示后,没有保存任何电话录音记录,亦没有相关交易盘纸记录接收时间,被罚款4万元。

  证监会并重提延长电话录音的最短保存期,由现在的三个月延长至六个月,如果电话谈话日期与投诉日期相隔一段时间,或有关纠纷在较后阶段才出现,目前短短的保存期可能阻碍执法查讯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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