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创业板和美国纳斯达克股市退市制度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8 17:04 来源: 新浪财经新浪财经讯 11月28日,A股创业板退市制度意见征求稿出台。让我们来看看香港创业板和美国纳斯达克股市相关规定:
市场 |
首次退市通知 |
自救规定 |
美国纳斯达克小型资本市场 |
1,有形净资产低于200万美元; 2,市值低于3500万美元; 3,净收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中的两年低于50万美元; 4,公众持股量低于50万股; 5,公众持股市值低于100万美元; 6,最低报买价低于1美元30天; 7,做市商数少于2个; 8,股东人数少于300个。 |
被告的公司如果在告发出的90天里,仍然不能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自救以改变其股价,将被宣布停止股票交易。这也称“一美元退市规则”。 |
香港创业板 |
1,发行人(上市公司)未能遵守《上市规则》,而情况属严重者; 2,最低公众持股量占已发行股本的低于25%(市值少于40亿港元的公司,低于3000万港元)。至于市值相等于或超过40亿港元的公司,最低公众持股量低于20%,或10亿港元; 3,发行人进行的业务活动或拥有的资产不足以保持其证券继续上市; 4,发行人或其业务不再适宜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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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交易所拟向长期停牌的创业板公司行使其除牌权力,交易所一般会给予创业板公司通知,要求有关公司需于某段时间(一般为6个月)内补救该等引致交易所打算行使其除牌权力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