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24日 08:20 来源:东方早报
刘远举
奶业标准之争沸沸扬扬,批评者称:这是全球最差标准,是为保护大型生产厂商而罔顾消费者利益。支持者称:这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合理折中。孰是孰非?
笔者认为,奶业标准之争当中,重要的不是标准,而是消费者权利。
食品的底线是不危害健康,只要满足这个底线,提供何种程度质量的产品只是企业自身的商业行为,规范的市场自然会对企业优胜劣汰。代表着政府的奶业协会只要能守好最低标准,其余的事情就可以放手让健全的市场来完成。指望通过制定高标准来到达高质量,实际上是一种计划经济思维。如果有人质疑健全的市场可望而不可即,那么可望而不可即的行业标准又有什么意义呢?
更重要的是,高标准的前提是完善的消费者权利。在缺乏相应监管和消费者权利保护的环境下,制定一个无操作性的、奶农和企业都达不到的标准,只是自欺欺人。三聚氰胺正是这种情况,企业自欺,然后再用这个标准(蛋白质标准,也即氮标准)去欺人,去欺骗消费者,还打着国家免检的旗号。之前对较高的奶源标准,企业甚至都未能守住底线,氮达标反而是奶农添加三聚氰胺的直接动因!
制定高标准实际上是一种限质行为,我们知道政府限价会导致黑市盛行,同样,政府的限质,如果没有信息透明、消费者权利保护良好的市场,就会滋生企业的欺骗行为。所以,标准的制定只要能满足较低限度的品质要求即可,起码,这能减少企业造假的动机。
奶制品行业的大企业要推动降低生奶标准,动机是出于拖拽效应之下的成本压力。支持者已经道出了原因:主要是因为小农分散的奶源在现有价格下很难达到高标准。而反对这个标准者也从另一个角度支持了这一观点,反对者声称,国外奶粉标准高,但其价格中国消费者接受不了。随着近年来奶业被高度关注,通过作假降低成本变得不太可能,但中国消费者能接受的价格所产生的成本压力仍然存在,企业自然会企图压低标准,制造出合法的降低成本的空间。
如果不带感情色彩地去观察这一现象,我们不难发现其中蕴含的积极意义,那就是中国奶业企业已经打算去遵守标准而不是暗地违规操作,所以他们去修正他们知道自己无法达到的标准,把桌面下的违规变成信息透明的折中。标准出来之后,虽然蛋白质含量降低了,但这也许意味着企业不再容忍用添加三聚氰胺的方式来作假;菌落数增加了,但由于我国普遍采用高温消毒的工艺,对健康也无影响。
那么,较低生奶标准的出台,是否意味着消费者就无法得到高品质的牛奶了呢?并非如此,我们还有市场这个力量巨大的无形之手。
企业寻求更低的行业标准,实质上是一种劣币淘汰良币的逆竞争行为。导致逆竞争的关键在于市场信息的不透明,正是由于市场信息不透明,消费者信息的不完全,给了企业两头操作的空间:一方面压低奶源标准以节约成本,另一方面却能宣传自己的奶源优秀——打开电视机,宣称奶源出自优质天然牧场的奶制品广告不胜枚举。
假想一下,如果规定必须在奶制品上标注采用何种标准奶源,那么制定什么样的生奶标准就不再是重要问题,市场自然会引导企业,企业自然知道该在什么价格下提供什么样的产品。再假设一下,企业间激烈竞争导致的相互批评,公开了一些行业内幕;或者假设,有消费者因为质疑电视中天然优质牧场的广告而和企业对簿公堂。这些举动都能带来市场信息的透明,但这需要消费者权利的充分张扬,需要健全的权利保护机制,包括诉讼、集体诉讼、自由言论等。
说到底,公民权利才能造就良好市场,而被阉割权利的市场个体是无法赋予市场这只无形之手以巨大力量的。多年以前的王海,正是以个体权利诉求的方式来起到维护市场的作用的,“知假买假”可以说是消费者群体维护自身权益的极端案例。但是,有关方面通过对法律的解释,让王海被排除在消费者之外,“王海”消失了。
我们应该放弃食品安全问题上的计划经济思维,放弃“刁民”观念,充分保障市场经济最基础的个体的权利,让他们对自身权益的伸张凝聚成强大的市场之手,有机会充分参与产品质量的提高进程。
(作者系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项目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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