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羞布让消费者不舒服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2 11:39 来源: 京华时报点名之要,在于警告震慑。如果不知所点为谁、点在何处,就会使违规企业避开公众的监督视线,也就违背了点名的初衷。这种实际上是替企业“遮羞”的“假点名”,伤害了消费者合法规避伤害的权利,令消费者心里“不舒服”。监管部门的公信力,也在为企业护短中悄然流失。
——湖北工商等7部门联合发布去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被点名企业部分被“某”、“A”代替,相关部门的理由竟是怕企业“不舒服”。论者李拯指出,被点名企业的遮羞布缘于执法观念的扭曲。执法者未将监管权真正用来维护消费者权益,“虚晃一枪”或“罚酒三杯”式的假监管也就难以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