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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揭露维修业潜规则: 夸大故障以次充好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3 10:25 来源: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记者 刘腾腾

  承诺保修三年的电视在使用两年后突然出现问题,上门服务的维修人员却向客户索要维修费,称主要元件保修三年,小元件只保修一年。记者调查发现,岛城市场上的电视维修存在猫腻,各大品牌都是各自定规矩,没有统一的维修价格标准,动辄就要收取几百甚至上千元的维修费用,而且个别维修人员经常偷梁换柱,故意夸大问题或者以次充好,而客户因为不懂专业的维修问题只能乖乖挨宰。

  问题一>>易损件要修就收费

  春节前夕,家住李沧区的市民薛女士家的电视突然没有画面了,据了解,2009年底,家人花了4000多元钱买了42寸液晶电视,购买时商家承诺保修三年。看到电视不出画面,薛女士就拨打了电视厂家的售后服务电话。

  近日,售后服务人员来到薛女士家上门维修,查看电视后表示需要更换发光二极管。除了30元的上门费外,薛女士还需要支付300元的维修换件费用。薛女士觉得很纳闷,明明在保修期之内,怎么还要收费呢?

  记者随后咨询了李沧工商分局永安路工商所的执法人员苏雷,苏雷介绍,“三包”法规定电视的显示屏、外壳等主要部件保修一年,而发光二极管等易损件则属于小元件,只保修一年。

  问题二>>维修费用各家差不少

  12日,记者咨询了岛城几家主要电视品牌的售后服务中心,发现同样的零部件,各大品牌却收费不一。以42寸的液晶显示屏为例,不同的品牌维修费在2000—3000元之间,差价巨大。国美电器台东店的售后服务部苏经理告诉记者,对于液晶电视的维修,目前青岛市场上各个品牌几乎都是各自定规矩、各自定价格,再加上在一些配件上的垄断,造成维修费用相差巨大。“由于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同一个元件,由不同的品牌维修站维修,价格都不一样。”苏经理说。

  问题三>>夸大问题,以次充好

  除了维修费用高低不一外,个别维修人员还经常夸大故障以此来多收取客户的费用。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长期从事液晶电视维修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如今电视维修行业比较混乱,“如果电视出了毛病,在“三包”期内还好说,因为能享受免费的维修服务。可是,一旦保修期过了需维修电视,如果不懂专业的维修问题,就很可能要多掏腰包。”这位业内人士称。

  由于缺乏判断标准和第三方机构的监督,有的电视维修人员在给客户维修电视时,故意夸大问题或者以次充好。

  无奈>>不了解维修原理只能挨宰

  苏经理告诉记者,由于大部分客户不懂专业的维修原理,因此容易被个别维修人员欺骗消费,即使主要元件没出现问题,可能也要被多索要维修费,而消费者通常被骗了也不知道,“本地品牌在青岛有很多维修站,一旦消费者发现个别维修站的工作人员在上门服务时乱收费或者存在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情况,下次可以选择另一家维修站,而有些外地或合资品牌的维修站在青岛只有一两家,客户没得选择,无论这个维修站修得好不好,都只能用这一家。高端产品的维修费用高一些是正常的,但客户要选择到正规的维修店,并且要多比较几家店,不要太仓促地选择。”苏经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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