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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口可乐含氯门调查:傲慢和谎言泛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02 15:51 来源: 法制晚报

  可乐含氯门 能否催生“消毒程序”

  大名鼎鼎的可口可乐已经诞生了126年,但正是这样一个名满全球的“老人家”竟然满嘴谎言。

  4月16日,可口可乐(山西)饮料公司员工向记者爆料,因管道改造,致使消毒用的含氯处理水混入公司9个批次价值约500万元左右的可乐产品中,部分产品已被当作合格产品销往市场。

  如今我们已经知道,员工的这一爆料基本属实。但在当时,可口可乐并未把员工的爆料当成自查自纠的线索,而是立即在官方微博(http://weibo.com)上表示“员工爆料严重失实信息,或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此后,可口可乐甚至给记者发出“严正声明”,据《第一财经周刊》报道,该公司称相关媒体“擅自刊发记者个人不实结论,并责成其予以更正。”

  谎言之躯 可口可乐不可信

  声称要追究员工、记者的责任,如此强硬的态度,几乎让人怀疑这个国际知名的大品牌真的是被人冤枉了。但是山西省质监局的调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抽检样品、查阅记录、询问员工等方式,终于在4月28日认定媒体报道情况属实。

  此外,调查中还发现该公司以维修电脑为由删除了2月4日到2月8日期间部分相关生产记录和全部的电子工作邮件,关键证人也被带薪休假。调查还发现,该公司5台检验设备超期服役。

  在调查结果面前,可口可乐依然没有诚恳地向消费者道歉,依然没有召回问题产品,而是用“特此澄清先前的沟通”这类文法不通的语言来百般抵赖。

  回顾整个事件,这样一个大公司不仅仅生产环节乱七八糟,压根儿不把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当回事,而且谎话连篇、毫无诚信可言。

  正如《人民日报》所说,先前坚决否认氯水混入饮料的可口可乐公司,终于承认部分产品含氯。除了简单的致歉,就是保证销往市场的7.6万箱含氯产品对人体无害。这份道歉,让人读不出真诚,只能看到傲慢。

  真诚与善良的缺失、傲慢和谎言的泛滥,已经让可口可乐把自己放在了消费者的对立面。其实,近年来诸多类似的“危机公关”事件早就说明,撒谎只会越描越黑,砸烂自己的招牌。用山西省质监局负责人的话来说:“藏住头,屁股露出来了,盖住屁股头就露出来了”。

  的确,百姓辨别是非的能力不容低估,出了问题只有认真反省、真诚沟通,把消费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才有可能真正渡过危机。否则,即便是累积了百年的信誉,也会毁于朝夕之间。

  标准之惑 南橘北枳何日止

  可口可乐“含氯门”事件,最让人窝囊的一点在于:即便问题企业的头和屁股都露了出来,即便他们已经承认由于操作失误,导致含氯的生产辅助用水进入到饮料生产用水中,却依然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自己的产品符合标准,所以压根儿不用召回。

  原因何在?翻开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可以发现余氯含量只有下限(≥0.05mg/L),这就是说,可口可乐含氯再怎么高,它都是“达标”的。

  用自来水的标准去看可口可乐,氯似乎可以多一点;那么用饮料的标准呢?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此前可口可乐该批次产品出厂时,按照山西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刘宪萍的说法,并未接受余氯检测,原因是余氯作为消毒液,属于化工产品,中心并不具备检测资质。

  制定出一个标准,产品检测合格才能出厂,凡此种种都是为了保证消费者的安全。但是我们不止一次地发现,检测合格、符合标准的产品不等于安全的产品。

  虽然百姓辨别是非的能力不容低估,但百姓抵抗有害产品的身体免疫力更不容高估!要确保我们的安全,标准高低、检测流程都要仔细考量。比如说,我们可以看到杀毒软件隔三五天就要升级,所以无论饮料、食品、药品,都应该有一个自动更新的机制,随时“打补丁”,让国标跟上国际的步伐,而不能三五年才改一次。

  在检测流程方面,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国家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特聘专家董金狮分析表示:“企业拿好的产品送检,谁也不可能拿着问题产品去送检,好多问题企业都是这么做的,问题是拿出了合格检测报告的是不是那批产品,批次不一样,有问题没问题,那是两码事。”

  如果“好多问题企业都是这么做的”,那么我们该怎么办?问题的关键显然在于,要把事后的检测,改成整个生产环节的监管。

  笔者认为,对于大的企业,应该尽早派出“驻厂监督员”。如果能做到这一点,无论进货的时候买的是廉价工业明胶,还是生产的时候把水管接错了,监管者都有可能在第一时间发现。

  报纸观点摘要

  《人民日报》

  标题:七万多箱问题可乐就这么算了?

  观点:这傲慢也是被“惯”出来的。在饮料检测中,国标没有含氯项目检测;查明其故意否认将含氯产品投向市场,也只能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其停产整改了事。

  监管疲软和法律缺位,让惩罚对可口可乐而言,变成了一场无关痛痒的毛毛雨。

  《新京报》

  标题:可口可乐不能搞“双重标准”

  观点:遵守中国的食品安全法规,是可口可乐这样的跨国公司的基本义务和责任,不能因为一些地方的监管宽松,而在中国和其他国家执行“双重标准”。

  可口可乐公司现在对问题饮料拒不召回,涉嫌对中国消费者的歧视。

  《南方都市报》

  标题:可口可乐余氯风波,公众为何不信

  观点:可口可乐公司的诸多作为,有负其百余年积累的企业声名。生产线出现问题,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及时补救,却是否认、掩盖与躲闪。

  显然,“低估政府查处决心和能力”的,不仅是涉事的可口可乐公司,还有每一个消费者。

  《京华时报》

  标题:可口可乐岂能对消费者倨傲

  观点:问题产品被确认后,可口可乐急于请“权威专家组”认可其安全性,得出“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的结论。

  对消费者失了尊重而如此倨傲,必将咽下自结的苦果。可口可乐公司如此漠视消费者权益,有关监管部门不可轻纵。

  《广州日报》

  标题:食品安全出问题,否认何以成惯性

  观点:在问题食品药品被曝光后,监管部门先别急于下“无害”的定论,而应弄清事实,严惩那些公然撒谎的涉事企业。纵观可口可乐“含氯门”事件,监管部门的表现离公众要求相差甚远。

  在媒体曝光后,山西省监管部门连夜通报“产品对人体无害”,且表示“无法完全证明含氯处理水未混入可口可乐产品”。

  微博

  言论

  宋繁银:一众外企,遇见类似事件,都是第一时间矢口否认。联合利华的农药门,十分典型。

  郭沛源_商道纵横: 这次可乐的做法怎么扭扭捏捏呢?应该爽快召回产品吧。

  沧浪中人:可口可乐山西公司的作为,像极了一个被宠坏了的爱说谎的孩子。直到事情败露了,见再也抵赖不过去了,于是出来道歉。

  既然“产品是安全的”,又“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那就没事了,还要你什么“道歉”和“整改”?问题是,可口可乐低估了政府查处它的决心和能力,低估了中国老百姓辨别是非的能力。

  图/王原

  本版文字/王青

  本版资料整理/曾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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