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海关决定对中国输澳浮法玻璃征收反倾销税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5 16:00 来源: 《财经网》【《财经》综合报道】商务部网站10月25日发布消息,2011年10月17日,澳大利亚海关和边境保护署发布公告,宣布完成对中国、印尼和泰国产浮法玻璃(产品英文名称为Clear Float Glass,税号为7005.29.00)的反倾销调查,并决定对自三国进口的相关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除东莞信义玻璃公司不存在倾销外,涉案中国企业的倾销幅度为11.4%-26.4%。
另外,商务部在24日发布了两条信息,通报了阿根廷政府对两种中国产品反倾销调查的进展。
商务部称,10月17日,阿根廷工业部贸易管理及政策副国务秘书处照会我驻阿使馆经商参处,告知其已通过对原产于中国的太阳镜、眼镜镜框和矫正视力眼镜的反倾销调查初裁报告。相关利益方可自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阿贸易管理及政策副国务秘书处下属的不公平竞争司提交证明材料。 有关企业可与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联系,电话:010-67732674,传真:010-67732689。 (出口地区四处)
另外,10月17日,阿根廷工业部贸易管理及政策副国务秘书处照会我驻阿使馆经商参处,通告其已完成对原产于中国的杀虫剂(该产品南共市税号为3803.91.95)的反倾销调查取证工作。并邀请有关涉案企业查看相关文件。有关企业可与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联系,电话:010- 85692781;传真:010-65882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