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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企业频遭美双反调查 无良策应对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6 14:33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谁制造了反倾销?——中国企业“应对之惑”

  本报记者 韩迅 上海报道

  在令人头疼的贸易摩擦应诉和起诉工作中,中国企业开始逐渐摆脱弱势地位,但是海外国家针对中国企业的反倾销调查却愈演愈烈。

  美国时间2011年12月19日,美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就非公路用轮胎司法诉讼案做出判决,裁定美商务部不能在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情况下进行反补贴调查。

  中国商务部公平贸易局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指出,迄今为止,美商务部在没有国内法律授权的情况下先后对中国产品发起30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这种滥用贸易救济措施是典型的贸易保护主义做法。

  同时,中国商务部发出预警,称印度有可能在一个月内对中国产太阳能电池板发起反倾销调查。一旦消息确定,这无疑给本已因美国“双反”调查而风声鹤唳的中国光伏行业雪上加霜。

  上海一家基金公司投资总监告诉记者,随着新兴市场国家加大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调查,中国企业应该深刻思考“究竟是谁制造了反倾销”,并且,“如何应对这种调查将成为中国企业未来的必修课”。

  “从战争中学会战争”

  中国光伏企业在国外市场上连遭暗战,先是Solar World公司已向欧盟提请对中国光伏企业提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申诉;今年10月,美国7家太阳能电池板生产商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起贸易申诉,要求美国政府对中国出口到美国的太阳能板施加限制,并征收超过100%的反倾销关税。

  长城证券研究员张霖表示, 欧洲光伏市场萎靡之后,美国被认为是未来最有前景的市场之一,不过由于其本土光伏厂商步履维艰,贸易保护主义开始升温,或对未来中国产品打入美国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美国反倾销调查按时间顺序分为五个阶段,包括商务部立案、国际贸易委员会审查、商务部初裁、商务部终裁和国际贸易委员会终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童跃萍律师告诉记者,如涉案企业不应诉,或存在提交信息不完整或不接待实地核查等不合作事宜,就会被认定为不合作企业。“根据以往经验,不应诉或不合作企业将征收非常高的惩罚性反倾销反补贴税率。因此,我们还是鼓励企业要积极应诉。”

  今年7月,随着中国起诉欧盟第一案一锤定音,中国生产螺丝螺帽的紧固件行业企业抱团首破欧盟反倾销贸易壁垒。历经4年,中国生产螺丝螺帽的紧固件行业企业最终在反倾销贸易纷争案件中胜诉,欧盟市场再次打开。

  7月19日,来自浙江嘉兴的晋亿实业(601002.SH)也发布公告称,如果欧盟取消与WTO规则不符的立法和歧视性反倾销措施,必将有利于本公司及中国紧固件产品继续对欧盟地区的出口业务。

  浙江省国际经济贸易研究中心主任张汉东认为,以浙江紧固件行业为代表的国内紧固件产业请求我国政府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进行反倾销调查,“同时,要求政府就欧盟对话紧固件反倾销调查案中的歧视性做法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为我国企业争取公平竞争的贸易环境”。

  关于美国对于中国被调查产品的正常价值的计算,记者从权威部门了解到,由于中国被认为是非市场经济国家,因而正常价值的认定一般采用中国企业被调查产品的生产要素(即被调查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所需要投入的能源、人工、原材料、包装等要素)在替代国的替代价值。

  在上述基金经理看来,这几年来,中国企业都在逐步调整应对策略,在“战争中学会了战争”。“积极应诉的结果可能不是很满意,但对行业及企业发展来说,利大于弊。尽管反倾销多以败诉收官,对企业利益的挽救仍是值得的,提振公司信心的同时,也可以将损害降到最低。”

  或遭遇更大壁垒

  根据美国相关反倾销法的规定,调查机关应当调查每一家已知的出口商。因此,调查期内有对美国出口被调查产品的企业均为涉案企业。

  “在调查期内是否存在出口将以商业发票上载明的日期为准。”上述光伏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美国的反倾销调查一般都会先发应诉问卷,包括抽样问卷、单独税率申请表、反倾销问卷和反补贴问卷。

  据记者在浙江采访时候了解,如果中国某家企业被美国商务部抽中为强制应诉企业,或者美国商务部因本次调查应诉企业较少而不抽样,企业需填写反倾销问卷A卷、C卷、D卷以及补充问卷。反倾销问卷需要填写公司涉案产品内销、出口美国及涉案产品的成本信息。

  根据美国以往抽样情况来看,被抽样作为强制应诉企业一般会大于或等于2家企业。例如,在木质卧室家具案件中,中国有137家企业应诉,最终抽中17家。

  上述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企业有时候还需要回答反补贴问卷。

  但是,美国目前经常在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情况下对中国产品进行反补贴调查。

  中国商务部公平贸易局负责人也明确指出美国商务部在使用替代国方法对中国企业征收反倾销税的同时,又征收反补贴税,构成了对中国企业的不公平待遇,损害了中国企业正当权益。

  童跃萍律师表示,针对反补贴调查,中国企业一定要紧密结合中国政府(GOC)的问卷,避免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同时,要对公司的财务数据和审计报告进行详细分析和测试,对于“三免两减半”、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等等进行详细分析。“通过利用美国商务部反补贴的计算公式以及其他案例,进一步降低反补贴税率,以达到企业能接受的较好的税率的结果。”

  去年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对我国的复合木地板开展“双反调查”事情,目前又有进展,美国商务部作出反倾销初裁,全国只有裕华木业与良友木业两家被裁定为零税率,有73家单独税率申请企业被裁定为10.88%反倾销税率,浙江湖州南浔有世友、福马、贝亚克、富临门四家企业列入其中,其余的全部被裁定为普遍税82.65%。

  谈及如何规避反倾销调查,记者在浙江采访的多家企业负责人都坦言尚无良策。

  “尽管商务部会给企业一些预警信息,但是如果海外市场有客户需求,企业还是会继续出口的。能做的,就是等着反倾销调查到来之后,积极应对。”浙江一家上市公司董秘向记者坦言,尽管都在说产业转型或产品升级,但是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在时下竞争激烈的趋势中,价格优势还是最有利的武器,“我们和海外企业拼的不就是人力成本便宜嘛,人家海外客户买你的产品也是看重这一点”。

  据美国相关法律规定,当某种商品被征收反倾销税满1年以后,经起诉方要求,商务部可以对上一年度被征税商品的倾销幅度进行行政审查,以确定其新一年度的倾销幅度。

  该董秘告诉记者,美国起诉方肯定是希望通过行政审查拉高税率,借此进一步遏制中国产品在美的市场份额,“但是通过充足的准备,我们尽量希望能够化‘危’为‘机’,争取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

  到目前为止,出口依旧是中国经济增长最有力的组成部分。在欧美经济疲惫,就业压力加大的情况下,中国劳动力成本低带来的国际贸易中的产品比较优势,2012年或将遭遇更强大的贸易壁垒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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