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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联通遭反垄断调查 央视对掐人民邮电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6 11:44 来源: 南方日报
电信联通遭反垄断调查央视对掐人民邮电报

  11月9日央视报道发改委正在就电信、联通涉嫌价格垄断一事展开调查,消息一出,立刻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更是引发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大论战”。先是工信部旗下的《人民邮电报》在头版头条发表文章炮轰央视“混淆视听、误导公众”,昨日,央视终于按捺不住,通过旗下中国网络电视台(CNTV)的专题报道展开“反击”,再度强调“电信联通垄断事实确凿”。一时间,围绕电信、联通是否存在垄断行为的问题,一场空前的媒体战、专家战精彩纷呈,令人应接不暇。

  不过,争执暂且放置于一边,电信联通是否造成垄断事实都可以先不讨论。单发改委启动“反垄断调查”的武器来保护消费者应该首先得到肯定。2007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获得通过后,反垄断执法调查现在才逐渐走上正轨,无论调查的结果怎样都应该是一件好事情,不应被舆论的相互掐架扼杀在摇篮里。

  对是否垄断及处罚依据存在争议

  目前,广电系正在积极争夺三网融合推进工作的主导权。央视在此时率先报道事前秘而未宣的电信、联通遭反垄断调查一案,很大程度上被外界解读成为其隶属的广电系打抱不平。而工信部主管的行业报纸《人民邮电报》、《通信产业报》等媒体史无前例地对央视进行“点名批评”,也被视为“屁股决定大脑”为电信部门的一次强硬正面反击。随后,双方各自搬出形形色色的行业专家、法律专家,展开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舆论大战。

  第二回合,央视搬出来“拍砖”的专家是电信政策专家高红冰。他认为,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宽带接入领域的市场份额加起来超过了2/3,满足“在市场中占有支配地位”的判定条件,所以必须要受到《反垄断法》的约束。

  另一位电信行业知名专家北京邮电大学教授阚凯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电信、联通对于接入他们骨干网的服务商和直接用户采用不同定价的做法“在任何行业也是绝对反常的,这相对于零售价比批发价还要低。”因此,他认为“电信与联通具有在互联网宽带方面的垄断事实,这是不容置疑的。”

  不过,论战的另一方则认为,发改委的反垄断调查根本不是针对的骨干宽带网络,而是针对的ISP接入市场。人民邮电报总编辑武锁宁说,有线宽带接入市场和ISP接入市场是两个不同的相关市场,ISP接入市场只是有线宽带接入市场很小的一部分。我国ISP接入市场竞争激烈,尤其是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之间,任何一家都无法控制ISP接入相关市场的价格。“先不说违规(垄断)还没认定,就算违规了要按1%到10%罚款,也应该以ISP专线接入为基数,而不是以整个有线宽带收入的数百亿元为基数。现在报道都说罚款数亿至数十亿,这不是耸人听闻地混淆概念吗?”北京邮电大学一位不愿具名的知名教授说。

  与普通用户的宽带价格没有关系?

  此前,《人民邮电报》质疑文章中称“电信、联通遭反垄断调查针对的是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的垄断问题,和普通用户的宽带价格无关。”新华社也将这次调查定性为与普通消费者无关的“神仙战”,认为无论发改委反垄断调查最终结论如何,都与普通用户的宽带价格没有关系。

  在昨日的反击中,CNTV援引高红冰的说法,对此进行了抨击。“这种说辞荒唐。”高红冰称,由于存在着割据垄断的状况,电信与联通之间的互联就成了大问题。互联互通状况非常不好,要远远地低于目前工信部规定的互联互通的带宽的时延或者丢包等其他服务标准,对消费者的巨大损害就已产生。

  新华社则援引业内专家的观点认为,在电信领域开展反垄断调查,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使企业更加公平地参与竞争,长远来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如果反垄断之剑本身挥舞得乱无章法,轻则造成资本市场的剧烈动荡,既损害了小股东利益,又蒸发了国有资产,造成相关企业无谓的损失,并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重则将加剧电信行业市场格局的失衡,给我国互联网产业和众多国有企业的形象带来不可逆转的伤害。

  “这种公开辩论反而是一件好事”

  在两种意见争执不下之时,新华社出场,披露了事件背后更多的细节。根据新华社记者掌握的信息,今年4月下旬,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后改为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向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下达了调查通知。6月份,发改委通报初步调查结论:认定两公司在相关市场具有支配地位,涉嫌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并拟按照有线宽带接入总体收入的1%-10%进行罚款。两公司随后分别提交了为自己辩护的反馈意见书。10月17日,发改委就有关情况征求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和工信部意见,各方意见分歧较大。发改委在会上表示,将就有关方案在征求国资委和工信部等相关部委的意见后上报国务院。但11月9日中午,发改委在未征求相关部门和企业的意见之前通过央视披露了反垄断调查情况。于是,一场尚未有结论的政府调查演变成为了一场调动各方参与的公开论战。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邱宝昌就表示:“是否垄断,要用事实、证据说话。在没有得出企业垄断的正式结论之前,不宜公布。”但也有学者认为调查行为启动,媒体有权跟进报道,这不是下结论,而是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

  南方都市报近日也发表社论认为,这种公开辩论反而是一件好事,“此次将牵涉利益纠葛的争论摆上台面,让公众知晓(并进而有机会参与辩论),而非依赖以往路径、诉诸幕后的博弈和运作,实为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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