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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地产每年30万停车费引质疑 被指霸王条款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2 23:05 来源: 中国产经新闻报

  “公园1872”:谁来监管小区高价车位?

  本报记者 孟庆合 胡碧波报道

  “招商局地产(北京)有限公司作为国资企业,竟然干扰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单方面决定车位价格,制造霸权天价,谋取暴利,我们坚决抵制和反对。”2月18日上午,北京朝阳区“公园1872”小区的数十位业主聚集在该小区售楼中心门外,对开发商单方面抬高车库售价的行为表示不满。

  作为招商局地产在京的首个项目,从一开始,“公园1872”就被开发商作为大手笔之作而亮相。当初的销售口号很动听,但是自2010年3月第一批业主开始收房后,质疑“公园1872”装修质量和绿地面积“缩水”的声音就没有停止过。当日业主们聚集则主要是表达他们对开发商单方面抬高车库售价做法的不满。

  “早知今日,当初就不在这里买房了。”说起高价车库的烦心事,业主张女士一脸的无奈。她告诉记者,周围知名楼盘的车位销售价格是20万元,而开发商通知业主的价格是均价30万/车位。这个价格,比我们的车价和楼盘单价都还要贵。租金方面,按照开发商销售人员电话通知,车位出租价1200元/月(不含物业费),比著名星河湾楼盘高出一倍。“我们坚决反对开发商在车位定价上的霸权立场,认为产权是他们的,他们有权自定价格,买与不买、租与不租可以听便。这种说法是没有根据的,何况这也有违目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开发商漫天要价不识时务,甚至逆国家政策而自行其事,实在让人无法忍受……”业主郭先生愤愤不平地对记者说。

  据有关媒体报道,“公园1872”小区业主入住以来,开发商没有以任何形式通知车位出售价格。2月17日开发商才单方面公示了车位出售价格。“开发商通知车位2月18、19日发售,仅限刷一张银联卡,不接受现金或支票,太霸道了!”业主魏女士气愤地说道。另据一些业主称,他们在买房时曾向销售人员咨询车位事宜,但对方没有明确答复,只口头承诺一户一个车位,不论是租还是买。“只诱导买房,对车位价钱都不说,问了就说建好后再说。”业主李女士说道。

  业主们认为,地下停车场是建立在业主土地的地下附属建筑,而且它的功能和用途是为业主服务的,所以它不同于别的商品可以依行情论价。2011年5月北京市发改委公布实施的《关于本市停车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车位租售价是不能由开发商单方片面决定的。

  另据业主们反馈,当日上午,在六里屯派出所民警的协调下,招商局地产(北京)有限公司销售部负责人与业主代表进行了协商,但双方最终未能达成一致。

  事实上,有关小区高价车位的问题由来已久,一直广受争议。业内人士指出,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每个人对停车位的价钱和其价值的认同并不一致,如果开发商单方面制造天价车位,双方发生矛盾在所难免。由于没有考虑周全业主的利益,开发商此种做法不尽合理。

  更吊诡的是,“甚至同一个开发商,同是1872楼盘,同样的质量,开发商在南区卖给中远物流20万/车位。作为业主的我们,却要无条件接受30万/车位,在当初买房时不明确告知我们价格,现在业主们入住了则任由开发商摆布……”业主魏女士甚至伤心得哭了起来。

  根据《物权法》第74条之规定,“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界人士据此认为,“满足业主需要”乃停车位设置的基本原则,尽管开发商对不属于公共面积上的车位拥有自主产权,但无权以“天价车位”的“霸王条款”的方式强行让业主购买,从而为后者对停车位的合理使用设置障碍。

  2月22日,本报记者在该小区物业采访时,其物业负责人表示”无可奉告“,拒绝了采访。记者联系了部分业主,均称目前尚无协商结果。对此,本报将继续关注事态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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