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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宣传国酒形象遭质疑 律师批其不正当竞争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8 16:22 来源: 中国经济网

  披着“国酒”商号“马甲”引业界哗然

  过去:连续10年申请“国酒”商标未果 

  如今:将“国酒”红旗插遍全国,欲宣示“国酒”地位? 

  “国酒茅台,喝出健康来!”这个广告语是不是有些熟悉?是的,已经听了N年。现在,“国酒茅台直营店”开到广州市民的家门口来了。 

  昨日,茅台酒广州直营店在新市白云花园开张,同时宣布广东国酒茅台销售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当时的场面十分热闹,张大爷还被挤掉了一只鞋子! 

  茅台直营店开张热闹,白酒界也开了锅。有白酒企业嚷开了:“国酒被茅台注册了,我们为何不能?” 

  记者了解到,茅台已经在贵州、江苏、陕西、内蒙古、广东等10多个省份设立了类似带“国字号”的茅台酒销售公司,负责茅台酒自营店的建设与管理。茅台酒直营店将于明年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开办110家,而每个省市自治区都将成立“国酒茅台销售公司”。 

  开个直营店没关系,就是这个“国酒茅台”惹得很多人生气了。 

  茅台在全国各地注册国字号酒类销售公司,一时成为业界的一件大事,同时也引起了业界哗然。因为“国酒茅台”四个字虽然没有在国家商标总局得到商标注册,但一旦茅台将“国酒”的红旗插遍全国,则意味着向全国消费者宣告了茅台“国酒”的地位。而“国酒”称号不仅是一份超高级的荣耀,而且它将得到特殊的保护,并在市场竞争中得到独有的优势,这是其他酒企所不愿意看到的。 

  近年来,茅台酒以各种方式宣传其“国酒形象”,遭到消费者和媒体的不断质疑。而有消息称,茅台酒已经连续10年不懈努力申请“国酒茅台”商标注册,但未获成功。在此情况下,茅台集团另辟蹊径,分别在不同省份进行公司名(商号)注册,成立“国酒茅台销售有限公司”,企图以暗渡陈仓的方式实现它的“国酒梦”。 

  [缘由] 

  茅台暗渡陈仓圆“国酒梦”? 

  今年4月11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公告,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国酒茅台自营公司的议案》。 

  公告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拟分期分批在全国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发达的地级市投资设立国酒茅台自营公司。”茅台股份的第一期投资计划是采用现金出资方式,由销售公司自行投资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在全国31个省会城市及直辖市共计设立31家全资自营公司,名称拟为省名称+国酒茅台+销售有限公司,自营公司经营范围为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与零售。 

  茅台成功在多个省份注册国字号公司,引发了同行的侧目。记者电话联系五粮液、剑南春、泸州老窖、水井坊、沱牌等酒企的相关领导,他们均表示对此事非常关注,不时热议,但暂不接受记者采访,公开表达企业意见。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白酒巨头老总对记者说,茅台此举太霸道,已经触犯了众怒,不排除有企业将会有所动作。 

  白酒经销商张先生对本报记者称,茅台一直在努力强化她的“国酒”身份。眼下注册“国酒”商号,对茅台来说是一个标志性的事件,而对于中国的白酒业的发展来说,则是一个毁灭性的打击。 

  “国酒”称号本不应该属于某个企业所独有,现在成了茅台的私家财产,真不知茅台是如何操作和达到目的的?各个省的工商门难道不应承担责任吗? 

  [哗然] 

  茅台能注册“国酒”,我为啥不能? 

  茅台曾经多次努力试图注册“国酒”的商标都没有成功。2010年7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出台了最新规定,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一律予以驳回。 

  自此,茅台关于“国酒”商标注册的美梦彻底终结。白酒界人士和社会大众,包括法律界人士都在思考,“国酒”作为商标注册不行,那作为商号注册行吗?如果行,为何那么多年来没有一家酒企成功注册“国酒”的商号呢?如果不行,为何目前全国各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又给茅台注册了(商号)呢? 

  本报记者就此询问了原广东省工商局法规处副处长陈盛怀。陈处长称,茅台注册了“国酒茅台销售有限公司”,就证明它是合法存在的了。严格地说,“国酒”二字作为企业的商号是不允许注册的,但特殊情况下可以例外,比方说企业有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 

  至于什么情况属于特殊情况,国家并没有明确规定,靠各地工商管理部门的注册机构自己把握。如果有企业或个人认为茅台关于“国酒”商号的注册,对自己构成了侵权或利益损害可以提出异议。 

  [法理] 

  撤销“国酒”商号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利器? 

  广东省知名法律人士尹学谦对本报记者表达了他的看法。 

  尹学谦律师表示,“国酒”二字是什么涵义?是中国的酒,是代表国家的酒,请问有哪一个品牌如此称自己的产品可以代表一个国家?“国酒”二字是公共资源,茅台注册“国酒”商号是不正当占有。涉嫌不正当竞争,应该予以撤销。这种现象发生在中国并不奇怪,但在西方一些法制完善的国家这种现象不可能出现。消费者、企业以及法律界人士均可向工商总局提起公益诉讼,要求工商管理部门撤销茅台的“国酒”商号注册。起诉者运用的法律武器就是《反不正当竞争法》。 

  实际上,为配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执行,工商部门曾出台了10条规定,在商标注册和商号注册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投诉者可以进行查询和对照。 

  [预测] 

  又一个“解百纳”之战出现? 

  国内著名白酒营销专家铁犁就此事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称对此惊讶和震撼,会持续关注。泸州老窖的“国窖1573”,还有什么“国池”、“国香”、“国台”等,都成功获得了商标注册,这只能说明当时市场竞争环境不成熟,法规方面还存在缺陷,管理上还有漏洞。但是到了今天,如果工商管理部门还让茅台注册“国酒”商号,则具有不正当竞争的意味。 

  尹学谦律师对本报记者称,茅台酒先是进行“国酒”的商标注册,后又进行商号注册,其目的就是一个:想独占“国酒”这一资源。但事实上,公共资源怎能为一家企业所私享?当年张裕想注册“解百纳”商标,引起了长达8年的商标争夺战,将长城、王朝、威龙几大葡萄酒业巨头都卷了进来。最终结果是“解百纳”之争,画上了一个尴尬的句号。张裕虽然保住了“解百纳”商标的所有权,但却不得不“松口”让中粮、长城、王朝、威龙等6家企业无偿、无限期使用“解百纳”商标。 

  茅台注册“国酒”商号,会不会引发另一场白酒界的知识产权之争呢? 

  本报记者昨日电话联系茅台集团,但一直无人接听。 

  茅台多年来涉嫌虚假宣传 

  满大街“国酒”让消费者犯晕 

  记者发现,曾有律师发起起诉茅台,为的就是茅台关于“国酒”的宣传。 

  2010年,湖南金凯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德文在网络实名发帖《“国酒”茅台涉嫌虚假宣传,我要让茅台还消费者一元钱》,引发市场关注和热议。 

  律师发起一元官司诉茅台 

  刘德文表示,他正筹备发起一场针对贵州茅台的公益诉讼,“茅台酒在广告宣传上自封为国酒,从而价格连续飙升,这种虚假宣传,让消费者多掏不少钱。”他要求茅台酒撤销虚假宣传,向消费者道歉。 

  四川著名白酒营销专家铁犁表示,茅台宣传“国酒”这个概念已经多年。“国酒茅台,喝出健康来”这样的广告语,已深入人心。 

  铁犁介绍,“国酒”这个名看起来很大气,让消费者直观地觉得是代表国家的好酒,甚至会理解为全中国最好的酒。但同是一顶“国酒”帽子,底下的产品却是出自不同的“门派”。“国酒”成为“国家名酒”(国家评酒会上评出的名酒)、“国家级优质酒”、“国宴用酒”、“中国驰名酒”等等的简称,最后变成谁都可以叫“国酒”了。这确实对消费者产生了一些误导作用。 

  一窝风叫“国酒”坏了好名号 

  铁犁表示,企业应当讲究诚信,实事求是,不能一窝风都叫“国酒”,让消费者犯晕,最终会坏了这个好名号。 

  事实上,商标局在新规定中已经明确指出了“国字头”商标的问题:“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 

  资深营销策划人、赢道顾问快消品营销中心高级顾问穆峰认为,之前的“三鹿事件”,再到“国家免检产品”停用,以及规范“中国名牌”等,可以看出来,政府是没法给企业担保的,用公权力为企业行为做担保,也有失社会公平。加强“国字头”商标的审批,是政府规范企业管理的正确选择。 

  “在中国酒业界,‘文化造假’已经是一种企业惯用的营销方式。‘吹牛’现象广泛存在于企业历史、产品典故、获奖情况中。我只能建议消费者,别管广告怎么说,只管酒好不好喝,这才是根本。”铁犁说道。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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