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将出台规范民间借贷办法通过信息化促进阳光化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0 02:45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每经记者 李静瑕 发自北京
“加快允许民间资本发起村镇银行等”“完善我国信用体系的建设”“利率市场化”“打破金融垄断”“建立信息平台促使民间借贷阳光化”……
昨日(4月19日),中央财经大学的学术大礼堂,学术界、地方人士、小企业和金融机构等齐聚一堂,研讨中国新型金融机构以及中国民间借贷法治建设,来自温州和鄂尔多斯的人士参与并提出了上述的诸多建议。
温州金融改革方案获批,引发各界对民间资本出路的讨论,温州也在极力推动方案细则落地。 与此同时,鄂尔多斯市的金融改革也不甘落后。在研讨上,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介绍,鄂尔多斯 《规范民间借贷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昨日通过鄂尔多斯市常委会,即将出台,这也被看作是鄂尔多斯金融改革跨越的重要一步。
将出台文件规范民间借贷
“鄂尔多斯民间借贷管理办法刚刚通过常委会,这是我国第一个专门为民间借贷制订管理办法的地方性政策性文件。”黄震表示。
去年以来,鄂尔多斯就开始大力推动当地的金融改革,鄂尔多斯市政府与中央财经大学进行校市合作,来推动民间借贷管理办法的出台。
黄震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办法》有8章38条,主要内容是规范民间借贷合同,规范民间借贷主体与合同的登记,通过民间借贷信息化来促进民间借贷的阳光化等。“通过委员会,《办法》出台就快了。”
“有了政策法规的支持,再加上政府的资金支持,我们的工作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开展了。”成立于2011年6月份的鄂尔多斯民间资本投资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在鄂尔多斯的金融改革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服务中心常务副总经理金元虎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曾看过《办法》的草案,预计不久会在网上看到。
据金元虎介绍,目前鄂尔多斯市已经成立了资本投资公司以及上述服务中心,之前市政府还联合国内顶尖的PE成立了30亿元的股权引导基金,希望能够通过以上机构来服务和引导民间资本,解决民间资本市场乱象。
“现在这两个公司基本进入机构设置和人才引进的阶段,股权引导基金也在按部就班地进行。”金元虎表示,在机构设置上除了引导基金和服务中心外,还设立了官方与民间合办的小额贷款公司,它的服务对象是小微企业和“三农”,同时也希望促成小额贷款公司转制村镇银行。
研讨会上,温州管理科学研究院院长周德文提出,温州此次金融改革的方案有很多亮点,但是没有提及利率市场化和允许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遗憾。
借助平台消除信息不对称
“关于民间借贷‘五化’问题,还有需要澄清的地方。首先,民间借贷的合法化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没有法律规定就说明是合法的,这表明民间借贷有天然的合法性。”黄震表示。
所谓“五化”,一般指民间借贷合法化、阳光化、规范化、专业化和机构化。黄震同时也指出,阳光化并非简单地成立机构来引导民间资本,最主要的是要借助于信息化的平台,消除信息的不对称,比如(成立)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等,用信息平台来促进民间借贷的阳光化。
据了解,鄂尔多斯即将出台的《办法》中,通过民间借贷信息化来促进其阳光化,也是重要内容之一。黄震表示,规范民间借贷是梳理已有的法律,针对新的案例进行归纳,并不一定要通过立法,也可以通过地方政府来规范。
“给有项目的找资金,有资金的找项目。”对于鄂尔多斯民间资本投资服务中心究竟提供怎样的服务,金元虎向记者称。
据金元虎介绍,上述服务中心还设置了不盈利的服务性机构,比如鄂尔多斯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等。目前服务中心还与国内一家大的公司建立征信平台,网站已经建立起来了。“接口接不上,只能够接鄂尔多斯的,但是全国的就比较难。有技术的问题,现在还在测网。”他称。
金元虎认为,民间资本的投资具有盲目性,需要通过引导。他称,政府应先出资引导 “大民间资本”,如商会等,再通过“大民间资本”引导“小民间资本”。
“比如有的项目,政府和我们的资金先投资第一期,到第二期成熟了之后,我们再引进民间资本。如果刚开始让民间资本投资,他们肯定不敢投。”金元虎称。
对于民间资本的引导,黄震认为,民间借贷日益细分化,会导致民间资本专业化的密集。以后会形成机构化的发展,不是个体对个体,而是日益商业化、机构化。他指出,未来机构化有几个出口,担保公司、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与村镇银行等都是引导民间资本的出口。
黄震
《办法》有8章38条,主要内容是规范民间借贷合同,规范民间借贷主体与合同的登记,通过民间借贷信息化来促进民间借贷的阳光化等。
金元虎
民间资本的投资具有盲目性,需要通过引导。政府应先出资引导 “大民间资本”,如商会等,再通过“大民间资本”引导“小民间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