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22日 22:17 来源:央视财经频道《经济信息联播》
在欧盟,2004年曾出台了关于航班延误和取消条例。根据这一条例,如果航班延误2至4小时,承运人应当向乘客提供餐饮、住宿、免费电话、文传或电子邮件等方面的帮助;如果延误5小时以上,承运人应当向旅客支付一定数额的现金赔偿;如果航班取消,承运人则应向旅客支付250至600欧元的现金赔偿。 但欧盟的这项条例并不是强制性规定。因此,欧洲各航空公司也都在这个指导性意见的原则基础上制定了自己的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