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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明星代言有风险 选择需谨慎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6 12:04 来源: 深圳电视台财经生活频道《经济生活报道》

  先来看一组2009年公布的数字:港台明星张学友1000万港币代言费,刘德华800万港币代言费,内地明星蒋雯丽160万代言费,范冰冰250万代言费。这组数字说明,明星的商业广告代言费是非常可观的。问题在于,有多少明星可以保证在拍广告之前对其所代言的产品进行了深入了解,或亲自使用并领略过该产品的功效了呢?为了了解情况,记者联系到一位北京的明星,她表示在接拍广告之前,会向商家索要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以确保代言产品的合格合法。不过代言合同一般是2年期,如果产品在两年内出现了质量问题,她们并无权利要求终止合作,因此她认为,在某种程度上说,明星也是受害者。深圳大学传媒学院副教授孙海峰认为,如今,对于厂商来说,找一个当红的明星代言可谓是一本万利的事情。明星在广告中,起的是“背书”的作用,产品或者品牌都是通过捆绑在明星身上进行销售的。借助明星的公信力来销售产品,如此看来,明星代言的“魔力”可见一斑,孙海峰告诉记者,很多外国明星在选择药品代言时都相当谨慎,不愿意轻易为其“背书”,因为代言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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