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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要求煤矿企业最迟上半年完成兼并重组

2011年05月07日 14:16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5月7日消息(记者费磊)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主持人:国家能源局近日要求各地抓紧制定"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规划和编制工作方案,并最迟于今年上半年上报。"十一五"后期开始的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将加快进行。

  国家能源局对重组要求因地制宜

  继“十一五”期间山西、河南之后,山东、陕西、贵州、内蒙古等煤炭主产省份也正拉开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资源整合序幕。

  由于各地的资源情况和推进的时间不同,国家能源局对各地的要求也有所不同。以产煤大省内蒙古为例,要求其确定的煤炭行业重组方案,至2013年底,全区煤炭生产企业最低生产规模必须达到120万吨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可提高到300万吨,在120万吨以下的煤炭生产企业全部退出市场。这个方案还要求到了2013年,全区地方煤炭企业将由现有的353户减少到80-100户之间,在规模上,地方企业中将形成1-2户亿吨级的企业,5-6户五千万吨级企业,15-16户千万吨级的企业,也就是要求集中度要进一步提高,也要求20户营业大户收入要超百亿元。

  部分企业形成合作意向

  从目前的进展情况看,像内蒙古的各盟市将于6月底前可上报实施方案,部分企业已形成了合作意向。其中,鄂尔多斯市将在去年已形成的5个年销售收入超百亿元企业的基础上,今年将通过企业兼并重组再培育5个百亿元企业,到今年底,该市年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煤炭企业将达10户。除了内蒙古之外,山东的煤炭企业重组已经有了结论性成果。该省以6家煤炭企业为基础,组建了山东能源集团,并由此形成了以山东能源集团和兖矿集团两大集团为主的新格局。从各地公布的重组方案来看,基本上是参照山西、河南等地的重组模式,这意味着一些大的煤炭企业将会是最直接的受益者。随着重组的逐步开展,这些大企业的产能将会进一步得到很大的提升。

  煤炭重组面临三大问题

  煤炭重组一直面临着比较复杂的利益纠葛,尽管面临着强大的政策推动力,但在重组的过程中尤其是进程方面,也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主要表现在并购价格确定、并购资金来源、并购后企业的管理等三大比较现实的问题。以去年启动煤炭业重组的河南为例,按照该省的出台的"一个矿区一个主体开发为主"的重组原则,把小煤矿分矿区逐一明确兼并重组主体,由河南省煤化工集团、中平能化集团等河南省属六大煤业巨头进行整合。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出现由于有些矿区的小煤矿企业不仅数量多,而且矿井复杂,技术改造升级难度大,这加大了作为兼并方的大企业的操作难度以及后续管理难度。从当前各省出台的兼并重组方案来看,如果都采取类似的"一个矿区由一个主体开发的"操作思路,也就意味着在后续的重组方案实施中也都会面临刚才提到的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如何解决都会将影响兼并重组的能够顺利实施以及进度问题。现在各地也都在针对这些情况进行调研,争取出台新的措施来解决这些重组当中面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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