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11日 14:35 来源:兰州日报
今天,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公开宣判奇虎360起诉瑞星公司“捏造事实,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恶意攻击奇虎360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一案。法院认定,瑞星公司从事了侵犯奇虎360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因此判定,瑞星公司立即停止针对奇虎360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北京青年报》上连续十天发表道歉声明,并赔偿奇虎360公司20万元。
2010年2月2日,瑞星利用其运营的官方网站广泛传播所谓“360给用户装‘后门’”的文章,称360安全卫士在安装进用户电脑时,会私下开设“后门”,而此“后门”存在巨大安全隐患。黑客可以利用此后门对系统注册表和用户信息(文件)进行任意操作,例如读取、修改、删除等。瑞星公司在其官网、客户端软件以及媒体上广泛传播上述文章,不断扩大对原告的损害。奇虎360公司认为,这些诽谤性质的不实言论,给360安全产品的良好商誉造成极大的损害,是对360商业形象的严重诋毁,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360安全卫士是奇虎360于2006年7月推出的安全软件,因能够彻底帮助用户查杀流氓软件,从而受到中国互联网用户的热烈欢迎。根据有关数据,至2009年底,360安全卫士的市场份额已超过72.8%,用户也超过2.1亿。尤其是360免费杀毒自2009年10月正式发布以来,4个月内即超越瑞星杀毒成为市场份额第一,导致传统杀毒产品的市场份额急剧下降。从此,奇虎360与国内安全厂商的争议不断。业界的一个普遍看法是,360免费杀毒的迅速崛起促使瑞星公司以不正当竞争手段诋毁奇虎360的商誉。
瑞星公司与奇虎360一直纠葛不断。在“3Q大战”期间,瑞星公司再次发布360安全软件存在“后门”的报告,随即被腾讯网站报道为“国内知名第三方反病毒机构瑞星最新发布技术分析报告”,而经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检测,360安全软件并不存在所谓“后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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