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12日 08:39 来源:财经网
发改委要求各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直接对行业协会开展沟通交流,预防和制止行业协会组织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
【《财经》综合报道】据上海证券报消息,国家发改委日前发文,要求各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直接对行业协会开展沟通交流,预防和制止行业协会组织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
此前发改委针对日化、酒类、方便面、面粉企业进行了约谈,发改委要求不得随意乱涨价,也严禁搭车涨价,或者行业蓄意涨价。
此次行政力量再次升级。发改委要求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在2011年设立专门负责反价格垄断工作的职能部门,建立反价格垄断人才库,完善价格垄断案件举报奖励制度,每年选择一个重点行业开展针对性反价格垄断调查,并建立案件公布制度。
而对相关企业的约谈还在继续。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保护经营者合法调价行为,不会干涉经营者正常调价,但绝不允许建立在违法行为基础上的涨价,决不允许不法经营者肆意破坏市场秩序。
国家发改委人士表示,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是今年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是维护价格秩序、保持价格稳定、保护群众利益的重要手段。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按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加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强化价格执法,严肃查处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以促进市场价格平稳有序。
2011年5月1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5.3%,比3月份回落0.1个百分点。4月份食品同比上涨11.5%,非食品上涨2.7%。1-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5.1%。
汇丰银行亚太区董事总经理、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屈宏斌称,未来通胀压力受基数效应及非食品价格上升影响可能短期内难以明显回落。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