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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垃圾焚烧电厂引争议 停建三年是否重新环评

2011年05月20日 23:16 来源: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刘敏 西安报道

   5月中旬,行驶在连接西安与咸阳的交通干道上,记者很难感受到地产调控对这里产生的影响。“四、五年前这两边全部是田地,几乎没有小区,现在可是……”出租车司机深有同感。

   不过,对居住于此的人来说,他们将直面一个重启垃圾焚烧项目的难堪。

  停建三年

   从纺织工业园拐弯再走500米左右,记者看到了标识着“咸阳垃圾焚烧综合治理发电厂”的施工现场。

   工地里地基已打好,几座巨大的设备支架也已经基本搭建完成,虽然过了下午6点,正在建设的办公楼框架里还能看到处理零活的工人。施工正在有规律地进行,只是细看工地门口的项目简介牌会发现,上面依然写着“该项目预计于2008年初建成投产”。

   据了解,此前三年,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直停工,今年3月重新开工,计划于今年11月开炉运行。得知这些信息的小区业主们立刻陷入恐慌,他们开始上网发帖反对、反复向政府部门投诉建议、通过QQ组建反垃圾焚烧发电群……来抵制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重建。

   但到目前为止,他们得到的官方答复是:“经查,咸阳市城市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项目属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选址工作始于2005年……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咸阳市不得在其400米防护距离内规划批准新的建设项目。先河社区、安谷园小区分别距该厂约857米、1100米左右,其他地方距该厂也较远……省政府已要求咸阳市就城市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项目相关情况向当地群众做好宣传和解释说明工作。”

   记者查阅相关记录显示,2006年8月,咸阳市人民政府和陕西万泉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注册成立了陕西万泉咸阳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下称万泉公司),拟在秦都区钓台镇(现为街道办)建设“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该项目也成为咸阳市次年的招商引资重点工程和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亮点工程。

   2006年11月中旬,项目的环境评价单位发布了为期十天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并随后得到陕西省环保厅的批复。陕发改能源〔2007〕115号文件显示,2007年2月,陕西省发改委也对该项目的建设予以核准批复。

   按照2006年价格水平测算,该项目总投资4亿元,由陕西万泉咸阳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出资建设,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项目采用BOO(即建设-拥有-经营)模式。2007年9月13日,该项目正式开工,当时曾被视为西部地区第一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项目开工时,投资方万泉公司与施工方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签订了总价6130万元的土建施工承包合同,随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万泉公司资金不到位,咸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建设工程于2008年4月停工。

   今年3月份,项目重新低调开工,此时距工程停工已近三年,而距项目环评公示时间则超过了四年。

  环境大变

   就在这几年中,垃圾焚烧发电厂所处的咸阳市渭河南岸地区面貌大变。

   据陕西省发改委分管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负责人介绍,近几年咸阳发展快、规划变动也很快,原先是向北扩展,渭河南岸因为远离生活区而一直被定位为工业区。但随后在西咸一体化加速推进背景下,咸阳为了紧密对接西安又开始“东扩南移”。

   2009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为落实规划中关于加速西咸一体化的相关内容,陕西省于2010年启动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并提出“一河两带四轴五组团”的空间发展模式。

   这里的“一河”即指渭河,而咸阳垃圾焚烧发电厂北距渭河的直线距离为2100米。在这种规划远景下,渭河南岸一跃成为咸阳变化最大的地方。

   “渭河南岸原来是咸阳的城市边缘,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时就是因为那里比较偏远,但在西咸新区的规划中,南岸又处在中心位置,那区块功能定位自然要变化,只能说与这个项目在规划的衔接上出现了问题。”该负责人坦言。

  是否重新环评

   规划衔接不畅带来的最大现实是:在建设中断三年后,这一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重新开工时是否需要重新评价环境影响?

   “三年里,外部规划和环境政策都有很大变化,因此重新进行环评的需要是有合理性的,一旦建错了地方,往往花很多的钱也治理不了,最终还得付出更大的代价来进行搬迁。”环境法学者、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曹明德分析道。

   但现有的法律政策却让决定这一项目是否重新环评的过程横生博弈。2003年9月开始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相关内容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不过,2006年6月1日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一般不得在大中城市建成区、规划区新建生物质发电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属于生物质发电项目的一种)。”

   2008年国家环保部再次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也明确要求在城市建成区及可能造成敏感区环境保护目标不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区域不得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类项目。

   “从企业角度来看,这种项目如果要重新环评的商业风险很大。”一位新能源投资商分析,“一项二噁英监测就要上百万,如果因为周围规划变化而被否定原先地址,重新选址的成本会更大,而且这方面的损失想让政府承担也很难。”

   “对于像咸阳这样地处关中平原腹地的城市来说,可用于垃圾填埋的土地已经日渐枯竭,垃圾焚烧处理方式是种现实的方法。”陕西发改委熟悉咸阳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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