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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折腰五斗米 文物商业化运作遭阻击

2011年05月20日 23:16 来源: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徐芸茜 北京报道

  用“稳坐火山口”来形容最近故宫博物院的尴尬境地再合适不过。

  在一个参观时临时起意的“小蟊贼”轻易盗窃得手后,故宫便开始陷入各种舆论漩涡——锦旗上的错别字、“故宫建福宫将开设高端私人会所”等,把故宫推到了口诛笔伐的火山口上。

  公众难以理解,为何始终代表着传统文化“大儒”角色的故宫,竟会为了“五斗米折腰”。而在这些事件的背后,体现的则是文物保护与商业开发之间的矛盾。

  据记者了解,无论是在经营资格还是经营活动性质上,目前涉及博物馆的主要政策法规中,都没有对博物馆开展盈利性活动进行限制,而类似的文物古迹商业开发现象在近年来也并不罕见。

  中国社科院文物保护研究院研究员陈光告诉本报记者,文物古建所需的维修保护,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单纯依靠自身的门票收入远远不够。无论是国内国外,文物古建目前主要依靠的还是政府拨款。因此,商业化开发的方式,能有效缓解文物保护普遍存在的资金匮乏问题。

  正如一位博物馆馆长针对故宫“会所门”事件的评论——“盈利本身不是原罪”。关键是,该如何掌握好文物开发与商业运作之间的度。

  中国遗址保护协会副主席郭旃向记者指出,应吸收国际文物保护管理的先进经验,从文化遗产认定、立法、规划、管理协调机制的完善、能力建设等方面入手,不因经济的发展而损害文物。

  为五斗米折腰?

  屋漏偏逢连夜雨,“会所门”事件让故宫再陷舆论漩涡。

  实际上,故宫并非首次遭遇商业入侵。2007年,星巴克在故宫开店就引来了糟蹋中国传统文化的批评,星巴克为此关门停业。彼时就有评论称,“故宫不能为了钱丢了祖宗的人”。

  目前关于建福宫是否可以成为国际富豪的顶级会所,各有各的说辞。但其实,会所的建与不建并不重要,症结在于此举是否会对文物造成一定的破坏。

  记者在《博物馆管理办法》看到这样一条,“鼓励博物馆研发相关文化产品,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开展专业培训、科技成果转让等形式的有偿服务活动。”

  而此次被曝光的建福宫,在此前早已常年用于出租场地、提供餐饮等经营活动。5月16日,故宫方面在针对“会所门”的回应中解释,建福宫此前由香港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与故宫博物院双方共管,其间也主要接待基金会方面的参观、联谊活动,并由双方指定的酒店承办在古建筑内提供的会务、餐饮活动。

  实际上,国内文物古建遭遇商业化入侵屡见不鲜。北京的故宫、天坛,南京的夫子庙、秦淮河畔,商业经营几乎无处不在。复旦大学社会科学基础部教授高国希认为,中国文物保护现状不容乐观,尤其是出于商业目的改造文物或酿成文物损毁、丢失的现象在中国文物界并不鲜见。

  “从理论上讲,虽然文物保护的观念已深入人心,但具体的管理者却不完全认可,缺乏相关的理念,成为文物保护的难题。”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员安家瑶说。

  盈利艰难

  “虽然很多文化事业单位不愿提及,但实际上经费问题也是使他们被迫走上文化产业之路的主要原因之一。”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所副所长陈少峰说。

  故宫博物院主管文化产业发展的副院长李文儒告诉记者,迄今为止,故宫博物院的文化产业还处于低水平运作状态,文化商品的开发力度还处于不自觉的状态。

  据悉,故宫博物院收入的大头依旧是门票收入。每年可以统计的游客为800多万人次,每人40元(旺季60元),每年大概有三四亿元的门票收入。与此相比,包括出版物和旅游纪念品在内的文化商品的销售额一年也就几千万元。

  按照正常的理解,作为北京热门景区之一,故宫似乎并不缺钱,但事实并非如此。

  因为故宫是事业单位,需要“收支两条线”,所有门票收入要全额上缴国库,依靠年度预算,经过财政部、文化部的逐级批复之后,才能投入使用,去向完全是用于文物保护。仅仅依靠财政预算的支持,时常让故宫感到捉襟见肘。一些重大修复项目或靠境外捐助,或靠国家专拨经费,故宫本身无力承担。

  因此,故宫的商业化之路势在必行。

  有待合理开发

  既然不得不为,那么就要掌握好文化保护与商业开发之间的度。

  国际上,文化保护并不拒绝商业化开发。将市场的手段引入文物保护领域,通过私人承租等渠道,一方面可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另一方面也能有效缓解文物保护普遍存在的资金匮乏问题。

  以巴黎卢浮宫为例,目前,通过海外授权,会员募款等多种渠道,在运营维修所需的资金上,卢浮宫已经能自给自足50%。单是出租场地拍摄《达芬奇密码》,卢浮宫就入账253万美元。同处法国的凡尔赛宫也曾将一座附属建筑出租给比利时公司作为豪华酒店,将所得资金用于宫殿的修缮。

  但值得一提的是,上述的商业开发都是公开透明的。

  虽然同样是商业化开发,但是各国对此都有严格的规定。通过制定文物保护名录,签订开发契约等方式,对商业化运营,市场化交易的文物范围做详细的界定,对具体的开发方式也有原则的限制,一般都不能改变建筑本身的用途。

  因此,接受记者采访的多数专家认为,中国也不能因噎废食。郭旃指出,应吸收国际文物保护管理的先进经验,从文化遗产认定、立法、规划、管理协调机制的完善、能力建设等方面入手,不因经济的发展而损害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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