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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航再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2011年05月25日 15:41 来源:财经网

  【《财经》综合报道】 5月25日,四川航空官方网站发布通知称,由于航空燃油综合采购成本上调,将在明日(5月26日)零时起再度上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由原来的60元调整为8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由原来的110元调整为140元。

  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

  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收取40元(往返程收取8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收取70元(往返程收取140元)。

  购买其它特殊舱位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严格按照本通知条款3执行,即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收取4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收取70元。

  在2011年5月26日零时(不含)之前出的2011年5月26日(含)之后的航班客票,如要在2011年5月26日(含)之后进行变更,需按本通知标准补收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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