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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原副市长涉嫌受贿本月受审

2011年06月02日 07:39 来源:信息时报

  □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魏徽徽

  被指控受贿1000余万元的茂名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光亮职务犯罪案将于本月21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记者昨日获悉,杨光亮涉嫌主要罪名包括受贿罪以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据悉,杨光亮是此次茂名官场震动中受审的第一个前高官。

  纪委通报前退赃7500万

  如无特殊情况导致临时改期,茂名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光亮职务犯罪案将于本月21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悉,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将指派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包括一名此前曾公诉过许霆案、粤垦路出租屋女白领被劫杀案的检查官等。 

  上世纪80年代,杨光亮从茂名市电白县大榜公社“起家”,随后一路晋升,历任电白县羊角区委副书记、区长、电白县副县长、县长、书记、茂名市副市长、常务副市长。

  记者获悉,杨光亮被指控的受贿数额为1000余万元,价值3000万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其受贿的主要手段,就是收受利是、红包。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杨光亮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就大肆收受红包。在当时仍属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电白县,他每年收受的红包都达上百万元。而伴随着其“官场亨通”,红包数额也是“节节攀升”。

  为转移非法所得,杨光亮将存有巨额赃款的存折、现金及其他贵重财物藏匿在妻弟、情妇等家中,其中仅存折就有60多本,每本存折上的存款都有上百万元。茂名当地一些熟悉内情的干部曾表示,杨光亮像一个生意人,为己谋利不惜动用各种权力资源。

  根据广东省纪委2010年9月的通报,杨光亮涉嫌收受贿赂、收取红包礼金、放高利贷等多种违纪违法活动,其家庭存款约6500万元及多处房产,债券、基金、股票1300多万元。截至通报时已追回赃款现金7500万元,债券房产等全部冻结。

  靠“烂地”“烂路”敛财

  1993年至2009年,杨光亮在担任电白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茂名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电白县某公司获得位于电白县那站新村等地的两块共300亩土地用于开发房地产提供帮助,先后收受该公司总经理岑某贿送的人民币22万元。

  据省纪委通报,2008年至2009年,杨光亮利用职务之便,在茂名市南愉园小区土地开发、交易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黄某、柯某某、黄某某贿赂款共计人民币650万元。此外,杨光亮在其任职期间还收受林某等16个单位和个人的贿赂款,数额巨大。

  但杨光亮不仅靠“烂地”敛财,还导致一条“烂路”久未动工建设。茂名省道281线七那段从1997年立项到2010年整整13年,历经3次开工剪彩,仍未动工建设。这条建于1970年的沥青路逐渐老化,被网友和当地居民称为“天下第一烂”。

  而在2010年5月,广东省纪委通报,杨光亮对茂名市省道281线那霍至七迳段工程立项十多年未能开工一事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省纪委的通报,1995年,时任电白县县长的杨光亮介绍并推荐私人老板邵宏丽到电白投资建设该公路,杨在没有了解邵宏丽资信、资金和实力的情况下,即与其签订了第一份合作协议。直到1997年6月,邵宏丽一直没按合同注入项目资金,电白县政府也没及时终止合同及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对此,杨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放高利贷获利数千万

  据知情人透露,放高利贷是杨光亮的主要投资手段之一。他从上世纪90年代便开始以18%的年利率放贷,很多老板做生意都要向他借贷,动辄数百万元。办案人员在杨光亮情妇家中等处起获了大量借贷收据,多年来杨光亮通过高息放贷获利就达数千万元。

  买房、炒房是杨光亮投资的另一渠道。据知情人介绍,杨光亮在茂名、广州、珠海等地购置了数十套房产,其中不乏高档小区、别墅豪宅等。而为掩人耳目,他对外宣称一家人多年来住在单位的房改房中。同时,杨光亮还向企业参股投资,指使其情妇等人用赃款购买债券、基金、股票。

  老板打扮 俨然“江湖人士”

  据茂名当地知情人士透露,作为常务副市长,杨光亮是一个握有公权力的“生意人”。

  把当官作为生意来经营,杨光亮甚至在公事中也“吃拿卡要”。茂名市某部门的一名基层干部透露:“杨光亮分管财政期间,各单位要增加财政预算必须送礼,否则批不下来。有的部门多年没有增加预算,就是因为没用公款送礼。”

  陶醉在敛财中的杨光亮,其老板派头和江湖习气也令当地一些干部印象深刻。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干部说:“在有的场合,杨光亮常常将自己打扮成老板模样,混迹于声色犬马之中,耍豪爽、讲义气,俨然一个‘江湖人士’。”

  杨光亮其人

  ●1954年12月生,广东电白县人

  ●1974.03~1977.05 电白县参加路线教育运动,任大榜公社海坡大队党支部书记

  ●1977.05~1980.06 湛江农专读书

  ●1980.06~1983.01 电白县大榜公社办公室、农科站工作

  ●1983.01~1983.11 电白县大榜公社党委副书记

  ●1983.11~1984.05 电白县羊角区委副书记、区长

  ●1984.05~1987.06 先后任电白县羊角区委代理书记、羊角区(镇)委书记

  ●1987.06~1992.12 电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1992.12~1993.02 电白县委副书记、副县长

  ●1993.02~1993.04 电白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1993.04~1995.07 电白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5.07~1996.04 电白县委书记、县长(其间:1995.09~1998.07广东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研究生毕业)

  ●1996.04~1998.04 电白县委书记

  ●1998.04~1998.10 茂名市政府副市长、电白县委书记

  ●1998.10~2003.05 茂名市政府副市长(2000.9-2001.7脱产参加中央党校学习,中央党校国内访问学者)

  ●2003.5~2009年 茂名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2009年10月,因其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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