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02日 07:28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团租“三旧”改造复建安置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政策 有望在今年6月底前出台
本报讯 (记者蒋悦飞) 廉租房、经适房、公租房、限价房,在今年广州的保障房工作计划中,无论是政策层面、建设层面还是土地储备方面,公共租赁房都是主角。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公布了《广州市2011年住房保障工作方案》,在其筹建的住房结构中,公共租赁住房约占57%,大部分分布在中心六区。值得期待的是,在他们的工作目标责任表中显示,今年6月底前要出台“团租”三旧“改造复建安置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的政策。
今年建公租房4.65万套
该工作方案对于今年8.4959万套保障房的任务进行了详细的分解。与往年保障房建设主要由广州市住房保障办一家建设不一样,今年的保障房建设新添了两支重要建设力量——区市政府和社会力量:市有关职能部门负责4.3002万套;区政府负责2.35万套;从化、增城市负责0.3457万套,社会力量负责1.5万套。
筹建的8.4959万套保障性住房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约占57%:廉租房0.65万套、公共租赁房4.65万套,经济适用房0.8万套,限价房2.0457万套(含拆迁安置房1.8157万套),发放租赁补贴0.3502万套。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表示,各责任主体目标任务总量只能增加不能减少,但结构可以调整。
公租房多在市中心六区
从公布的表格中,记者看到,4.65万套公租房,大部分将建设在市中心六区中。其中由保障办新建的公租房供应量最大,达到2.55万套,而这些新建的公租房大部分都是建在市中心六区的。今年广州还将清理出2500套存量公房和直管公房,改成公租房出租,这些房源也大都位于市中心六区里面。
区政府也要新建7000套公租房,其中天河、海珠、白云、荔湾和越秀5个区各新建500套公租房,黄埔建1000套公租房。
而萝岗、南沙、番禺和花都分别需要新建1400套、800套、500套和800套公租房;增城和从化两个市也会新建1000套和500套公租房。
在计划中,今年的11月是时间节点:新建项目要求在2011年11月底前开工,商品住宅小区配建的公共租赁房要求在2011年11月底前签订出让协议,盘活存量、租赁、发放租赁补贴等要求在2011年11月底前完成。
记者了解到,市财政已落实资金35.34亿元。广州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局长、广州市住房保障办主任李俊夫表示“不差钱”。因为今年保障房建设与往年很不一样的一大特点是,社会力量的大量引进,其余资金将通过回笼经济适用住房售房资金、市财政垫资、银行贷款、企业自筹以及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融资平台来筹措解决。
公租房建设可发行债券
化解资金困难,广州还将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协调各商业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拓展和理顺保障房建设的社会融资渠道,建立保障房投融资平台;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投资主体申请贷款或发行企业债券,专项用于公共租赁房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中长期贷款,重点支持公共租赁房建设;建立并完善贷款的风险补偿和风险分担机制。
团租“三旧”房作公租房
广州今年还将出台政策,团租“三旧”改造复建安置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利用财政资金团租“三旧”改造复建安置房、租赁市场现有房源用作公共租赁房,以不高于同地段同类住宅市场租金价格向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对象出租。在他们的工作目标责任计划表中,这一政策要在今年6月底前出台。此外,在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在市辖十区新出让的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地块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对于可能出现高地价的地块,按照“竞地价、竞配建”的原则增加公共租赁住房的配建比例。
将建居民状况核对中心
保障性住房如何加强监管?除了现有的两级审核、两级公示之外,今年将实现居民收入信息共享。成立广州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协调小组,建立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全市统筹本市居民申请住房保障等社会救助的家庭收入及资产核查工作,提高住房保障资格审核的准确性。同时,将充分发挥“派驻中心”和“第三方机构”的作用,加大巡查力度,依法查处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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