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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私募乱象:披私募合法外衣非法集资

2011年06月02日 16:40 来源:《法人》

  深圳一些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承诺高息,披私募合法外衣非法集资,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将血本无归

  文  高申现

  问题1:运作模式涉嫌非法融资

  5月20日,老李坐在深圳一家咖啡厅内,双眉紧锁。他叹气地说,去年年底他参与了天津泰诺润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当时我在其深圳分公司业务员的游说之下,还来到了位于国贸大厦23楼的该分公司内,我看到了公司正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还有不少投资项目照片。次日,我就投资了20万元。”

  但就在此后,老李就陷入了迷茫之中。今年4月27日,该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杜总被公安机关带走调查,“因为该公司运作模式涉嫌非法融资,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老李说,现在,他除了之前每个月拿到固定的利息回报外,本金还没有完全拿回来,但他并不清楚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他所担心的是自己的投资是否会打水漂。

  5月24日,笔者前往该公司了解情况。在该公司,笔者看到,前台的一面墙壁上贴着该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面显示,该公司于去年8月26日在天津滨海新区注册成立,其经营范围为“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和相关咨询服务”。

  见到陌生人到来,该公司的业务员显得十分警惕和敏感。他们询问笔者前来做什么,当获悉笔者的来意后,这些员工纷纷“闪”到其他的房间里。“我们现在都闲着呢,没做什么业务。”一名业务员无奈地告诉记者。

  问及缘由,一名业务员说,自己算是倒了霉了,“我到这个公司第三天,就被公安经侦部门人员带去问话,询问我们是如何操作业务的,但后来就让我出来了。”他说,现在公司连老总都还“呆在里面没出来”,“我们在这里也是做兼职的,无所谓了”。

  随后,一名姓刘的业务员告诉记者,从5月1日开始,公司最低投资额度提高到了5万元,以前是3万元。“现在我们的投资期限是4个月,之后,就会将投资人的本金和利息回报返还给其本人。”她说,公司会在两个月后先返还前两个月每个月5%的月息,再过两个月,再还本支付剩下的利息。如果以投资10万计算,就是两个月后先返还一万元利息,另外的一万要等到投资结束后连本返还。

  而对于公司面临的境地是否会对投资人利益造成损失,笔者致电该公司一位姓林的负责人,他说自己在一个月前已经离职。随后,他挂断了笔者电话。同时,笔者又致电该公司总部,接线员则拒绝向记者提供该公司负责人电话。

  问题2:投资者毫无保障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简称PE)是解决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难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是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但在调研中,不少投资人表示,目前不少外地在深圳设立的私募基金分公司,尤其以来自天津的居多。据相关资料显示,被誉为中国“PE大本营”的天津已经开设了1100多家私募基金公司,由于被深圳活跃的投资市场所吸引,这些公司纷纷在深圳开设分公司。

  但笔者长期调查了解的情况是,这些公司以种种对外投资项目为“依托”,有的声称投资诸如矿产、农业、医药等项目,有的则称将包装其他公司上市,将会带来丰厚回报。根据笔者调查,他们大多声称将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在设定“宏远目标”后,则开始游说投资者去投资,而不少投资者投资的资金大多为3万到数百万不等。公司在进行几个月的“封闭期”后开始每月高息返利,有的为月息5%,有的月息超过了10%。

  在日前笔者与一些投资人的聚会上,一位苏女士告诉记者:“我之前在一家PE公司投资了十几万,公司在拉拢我们过去投资时,拍着胸口说,可以给我们每月11%的回报,9个月后就可以拿回本钱。但实际上,我们在第四个月的时候,公司根本无钱回报给我们,现在不少人连本钱都亏进去了。后来公司老板说,反正我们没钱了,你们慢慢等着吧。”

  问题3:“承诺回报”高得惊人

  此前,根据多位投诉者介绍,位于深华商业大厦的能达长吉(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公司就是以“私募基金”为名,其运作模式则涉嫌非法融资。在该公司办公室,笔者见到了其深圳分公司总经理谢仲传。谢仲传说,公司主要是对一家公司进行“包装”,目标是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而能达长吉则持有其67%的股份。对于如何快速回报投资人利益,他表示:“就是尽快上市。我们私募基金公司就是向社会募集资金,对其他公司的项目投资完成上市目标,继而取得回报。”

  但笔者了解,能达长吉在此前的运作中,以5%甚至更高的月息向投资者回报,但后来改为每3个月回报一次,但从5月份开始,公司宣布将延长到每半年回报一次。显然,这种变化让投资者产生了疑问。

  而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文件【2011】25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试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股权投资企业的资本只能以私募方式向具有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的特定对象募集,不得通过媒体发布公告,在社区张贴布告,向社会散发传单,向不特定公众发送手机短信或通过举办研讨会、讲座以及其他变相公开方式直接或者间接向不特定对象推介。同时,“不得向投资者承诺确保收回投资本金或获得固定回报。”

  根据笔者调查,能达长吉主要以口碑相传来吸引投资者,那么,这种形式就是“特定对象”?对此,谢仲传认为,“只要我们不是在大街上拉人进来,就是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

  同时,根据规定,私募基金公司“不能向投资者承诺回报”,但根据笔者调查发现,该类公司均有向投资者书面承诺固定回报利率。“这是一个矛盾,假如我们什么都不承诺,我们就没有办法来说服投资者投资,人家就会心虚,人家凭什么要投资?”谢仲传说。

  但就在5月19日,笔者发现,该公司已经被有关方面查封。据投资者说,该公司无法向投资者限期回报,于是他们向警方报了警。

  问题4:投资者资金被转入私人账户

  广东华程律师事务所主任曾凡金指出,私募基金投资是一种风险投资,既然投资就有可能会失败,而诸多公司以固定回报承诺,本身就值得怀疑,尤其是不少公司每个月都返还高息,这是不可能的事情。“私募基金公司包装其他公司上市,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几年时间来完成,怎么能一投资马上就得到回报?这些资金从何而来?只能是拿后面的投资来补贴前面的利息支付,这显然不是私募基金的投资行为。”

  曾凡金说,投资者应该警惕,“这很有可能是一种骗局,以如此方式进行‘私募运作’募集的资金,很有可能被用于投机或者其他方面,风险太高。”

  同时,笔者在调查中还发现,目前部分私募基金公司的投资人四处拉人,都是因为这些公司可以给他们提供至少5%以上的“推荐佣金”,如果投资人能游说其他人投资200万元,至少可以拿到10万元的“佣金”。而笔者在暗访过程中,就被多名私募基金公司的投资人“争相拉拢”。

  此外,据相关规定,作为私募基金的投资至少要在100万以上,而现在不少公司甚至连一万元的投资都可以接受,已经到了“只要有钱就可以”的地步。根据有关部门要求,私募基金公司募集的资金必须由第三方商业银行托管,而笔者调查发现,不少投资者的资金都被转入了公司或者私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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