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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阶梯电价改革年内推出

2011年06月09日 11:00 来源:《财经网》

  【财经网专稿】记者 李雪 据《新京报》消息,在6月8日的“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通气会上,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副司长连启华透露,成品油调价机制、阶梯电价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年内将推出。目前,阶梯电价改革方案还在制订中。

  国务院近日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根据《意见》,2011年将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点改革包括:深化成品油、电力、天然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更好发挥市场机制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促进作用;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稳步开展电力输配分开试点,推进农村电力体制改革等。

  发改委为此召开的媒体通气会上,连启华表示,成品油调价机制、阶梯电价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国务院已经批准,肯定如期在年内推出”。

  在2010年10月,发改委公布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但一直未正式出台。拟推行的阶梯电价改革主要是针对居民用电,征求意见稿在当时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引发了激烈的争论,“变相涨价”等言论也不绝于耳。

  在征求意见稿中,方案一是,第一档电量按覆盖70%“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初步统计为110千瓦时)确定,即以家庭月用电量110千瓦时为分界线,起步阶段电价保持基本稳定;第二档电量按覆盖90%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确定,全国平均为210千瓦时,起步阶段提价标准不低于每千瓦时5分钱;第三档为210千瓦时以上,起步阶段提价标准不低于每千瓦时0.2元。

  方案二是,第一档电量按覆盖80%“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确定,全国平均为140千瓦时,起步阶段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分钱;第二档电量按覆盖95%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确定,全国平均为270千瓦时,起步阶段提价标准不低于每千瓦时5分钱;第三档为270千瓦时以上,起步阶段提价标准不低于每千瓦时0.2元。

  随着今年电荒的不断蔓延,电力供需紧张形势的加剧,阶梯电价改革再次提上日程。事实上,浙江、四川等省早已开始实行阶梯电价,公开资料显示,浙江“起步价”为50千瓦时,四川为60千瓦时。不过,相形国外,起步门槛偏低,如日本设为120千瓦时、韩国为100千瓦时。

  阶梯电价实施能否解决当前甚至未来两年严峻的电荒,这仍是一个大大的问号。在此前,发改委发布通知,从6月1日期,将全国15省市非居民销售电价每度平均上调1.67分。但随之而来的煤价跟风上涨,却让电价上调成为名副其实的“扬汤止沸”,局面陷入煤价涨、电价涨、煤价再涨的恶性循环状态。

  业内人士认为,用电问题的根本解决途径还是改变定价机制。当前,电力体制改革也在逐步推动中,5月5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政策法规部副主任孙耀唯透露,电网主辅分离改革有望年内完成,葛洲坝集团等四家辅业集团将合并成两家电力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

  (证券市场周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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